目標: | 甄選校內在領導才能方面有潛質的學生,需要考慮這些同學的需要、校內的資源及課程的目的,為他們設計相關的課程,以抽離方式,提供適當的增潤,使同學明白作為領袖生應有的態度、技巧及才能,以發揮學生在領導才能方面的所長。 |
原則︰ |
1 | 配合學校政策; |
2 | 切合公平原則,所有五、六年級學生都會被考慮獲提名; |
3 | 利用多元化的甄選工具及準則; |
4 | 甄選學生的標準與課程目標和內容配合; |
5 | 甄選學生準則及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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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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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予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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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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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施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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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年級的班主任和科任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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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專責小組老師可組成遴選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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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責小組成員、及有關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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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學校甄選學生時,可先考慮學校的資源而決定甄選學生的人數,而將各獲提名的學生根據其在各甄選準則的總體表現,按高至低順序排列,選取適量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