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留校智障学校学生获充足教育与服务正面睇
在2008/09学年,智障儿童学校申请延长留校的学生,由以往每年数十人大幅增加至380人,为免影响适龄儿童入学,教育局必须审慎地处理这些申请。经审核,未完成 12 年学校教育并且未完成两年「延伸教育计划」的学生,全部可继续在 2009/10 学年留校上课。教育局亦同意学校善用核准班数之下的空额,在不影响学龄儿童入学的前提下,让其他有需要的学生延长留校。我们共批准了约 320名学生在 2009/10 学年延长留校学习,约占应离校人数的四成半。
由于教育局为学校提供的资源,主要以班级数目计算。学校利用每班余额收录延长留校的学生后,这些学生便与其他同学无异,一样接受教育,同样享用学校的资源和设施。保险方面,教育局已为全港资助学校安排综合保险计划,其保障范围包括所有学生;换言之,留校学生亦在受保障之列。
少数学校虽然已满额,但表示从学生的利益考虑,不介意额外接纳个别同学继续留校上课。教育局理解这种做法,并提醒学校在实际安排上应符合有关法例及则例,确保校内学生的学习及新生入学不会受到影响;同时,学校亦明白应按照学生的需要提供教学支援。
因应同学的弱能情况,特殊学校会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各类治疗服务,例如言语治疗、职业治疗、物理治疗等。学校一向会按照全校学生的实际需要,而为学生编排次序,让他们逐一接受服务;学校按学生需要厘订优次,这是合理和正常的做法。故此,某些学生未必可即时接受有关服务,是可以理解的。
九月一日是开课的第一天,学校需要处理很多工作,在某些环节上未必可以即时作出最佳安排或决定,这同样是可以理解的。家长应该抱持「家校合作」的精神,支持和体谅学校的情况,给予学校空间理顺和处理各方面的问题。从我们与学校的紧密接触中,看到校长及其他学校人员都十分爱护学生,致力做到最好。
教育局会继续跟进学校的情况,对于有特别困难的学校,局方会尽方法提供协助,加上家长的衷诚合作,学校运作定可保持畅顺,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
二○○九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