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资助计划学校(直资学校) 学费减免/奬学金计划正面睇
日前部分直资学校指教育局加设新限制,不利直资学校发展;教育局认为有需要作出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误解一:有学校指,教育局就学费减免/奬学金计划订立新的计算方法
一直以来,教育局要求直资学校须按既定的规定提供足够的奬助学金拨备,以及善用和尽用这拨备以照顾经济有困难或值得奬助的学生。
有关计算奬助学金拨备的方法是由2001年起采用的既定政策。计算方法是:直资学校须最少拨出学费总收入的10%,作为奬助学金拨备。此外,如学校收取的学费介乎直资单位津贴额的2/3(三分之二)与2 1/3(二又三分之一)之间,则学校在直资单位津贴额的2/3这个水平以上每多收一元学费,便须拨出五角作为学费减免/奖学金计划之用。计算方法的用意是容许直资学校可收取较高学费以利发展特色的同时,奬助学金拨备也会同时增加,以照顾清贫学生。换言之,一直以来,收取学费越高的学校,便须拨出更多(超过10%)作为奬助学金之用。
误解二: 有学校指,教育局要求直资学校须把每级的奬助学金拨备,只用于该级学生身上
直资学校不同级别的收费水平或会不同,即某一级别的学费低于直资单位津贴额的2/3(三分之二),只须拨出10%,而某些级别的学费则因高于这水平而须拨备超过10%的收入。因此,为准确计算直资学校须提供的奬助学金拨备,我们必须要求学校逐级计算。不过,我们必须澄清,在运用上,教育局从没有规限某一级别的拨备只可用于该级学生的身上。至于每级学生所占学费减免/奬学金的数额,及学费减免和奬学金之间各占的比例,本局重申,学校一直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及学生需要,经校董会同意后作校本安排。
事实上,为协助学校善用奬助学金的拨备,教育局更容许学校制定灵活的调配方案,例如用以资助合资格学生购买课本/参考书/文具;赞助合资格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包括海外学术参观活动、交流计划等。
直资学校的监管 负责检讨及建议改善措施的「直资计划工作小组」会提出改善措施的建议,并继续听取业界及各持分者的意见。工作小组一直强调:教育局监管直资学校的工作,须与直资学校提升本身的管治及内部问责互相配合,相辅相成。因应直资学校享有较大自主权的本质,教育局会避免微观监控直资学校的运作。教育局的取态,是在监管直资学校和保持直资学校的灵活性两者之间取得平衡,而采取的策略是协助直资学校加强管治及在校内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
直资计划工作小组的建议将于本年底提交教育局局长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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