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教育「学习支援津贴」正面睇
近日有报章报导融合教育时提及只有百分之五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获得津贴及支援,对此本局提供以下资料以作澄清。
为协助学校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教育局一直为学校提供额外资源、专业支援及教师培训。额外资源包括「学习支援津贴」、为支援成绩稍逊的中学生及融合教育计划下提供的额外教师、加强言语治疗津贴等。学校可灵活运用这些资源,以「全校参与」模式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
由於学生各有不同的学习需要,即使属同一特殊教育需要类别的学生,所需要的支援程度也不尽相同。学校会根据学生的不同需要,采用以下三层支援模式:
(a) 第一层支援:优化课堂教学,协助有短暂或轻微学习困难的学生;
(b) 第二层支援:为有持续学习困难的学生,包括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提供「增补」辅导,例如小组学习和抽离辅导等;以及
(c) 第三层支援:为有严重学习困难和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提供加强个别支援,包括订定「个别学习计划」。
根据现行的教育政策,有严重或多重残疾的学童,教育局会根据专业人士的评估和建议,在取得家长同意後,转介他们入读特殊学校接受加强支援服务,其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则可入读普通学校。因此,在普通学校就读而需要第三层个别支援的学生数目相对较少。对於部分只有短暂或轻微学习困难的学生,学校更可透过优化课堂教学(即第一层)提供支援。
每所学校可得的「学习支援津贴」主要是根据其录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数目及所需的支援层级计算,包括12万元基本津贴以照顾首1至6名属第三层支援(加强个别支援)的学生,其後每名学生可再获每年2万元津贴。至於需要第二层支援的学生,局方会按每年每人1万元津贴额发放。
2011/12学年约有630所公营中小学获发「学习支援津贴」,当中约80%获发20万元或以上,约11%获发80万元或以上。为进一步加强支援取录较多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学校,2013/14学年开始,每所学校可得的「学习支援津贴」的上限将由每年100万元提升至150万元,让学校结合其他校本资源,增聘教师、教学助理及/或购买专业服务等,为学生提供适切的学习支援。
此外,教育局专业人员会定期探访学校,就推行融合教育的事宜提供意见,我们亦会按需要考虑为特别难处理的学生个案提供额外津贴,让学校聘请教学助理,为学生建立课堂常规。如学校提供校本支援後学生情况未有显著改善,我们可按需要转介学生到教育局的匡导班或特殊学校暨资源中心的暂读计划,接受抽离式加强辅导。
作为学校的专业伙伴,教育局非常乐意继续听取不同持分者的意见,进一步优化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提供的支援措施。
二○一三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