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 返回
目录 > 有关教育局 >
表格及通告
-
表格
-
通告
< 返回
目录 > 课程发展及支援 >
主要教育层面
-
幼稚园教育
-
小学教育
-
中学教育
< 返回
目录 > 课程发展及支援 >
评估
-
基本能力评估
< 返回
目录 > 学生及家长相关 >
生涯规划教育及升学就业辅导
-
生涯规划教育
-
商校合作计划
< 返回
目录 > 学生及家长相关 >
安全事宜
-
学生安全
-
校巴服务
< 返回
目录 > 学生及家长相关 >
非华语学童
-
非华语学童教育服务
-
最新资讯
-
概览
< 返回
目录 > 学生及家长相关 >
计划及设施
-
计划
-
设施
< 返回
目录 > 教师相关 >
资格、培训与发展
-
资格
-
培训
-
发展
< 返回
目录 > 学校行政及管理 >
政策文件及报告
-
审计署署长第三十九号报告书小学教育
< 返回
目录 > 公共及行政相关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
-
工程招标公告
主要內容

政策正面睇

善用资源推动融合教育正面睇

 

 

  近日有报道指,学校运用教育局的额外拨款外购服务支持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时,个别服务提供商的资历成疑,显示监察不足,令资源未能善用。我们现简介教育局和学校推动融合教育的现况,以释疑虑。

 

  教育局一直鼓励公营普通中小学采用全校参与模式推行融合教育,并为学校提供额外资源、专业支持和教师培训,协助学校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在二○一五/一六学年的有关预算开支约13.15亿元,当中的额外资源包括学习支持津贴、加强言语治疗津贴、不同计划下提供的额外教师和教学助理,以及为残疾学生购买特殊具、器材及进行小型改建工程的增补基金等。

 

  现时公营普通学校均已成立学生支持小组或专责小组,领导及统筹校内融合教育的推行。在运用额外资源方面,学校会按校本情况和学生的需要,结合并灵活地运用学习支持津贴和其他校内资源,聘请额外教师、教学助理及/或外购专业服务(例如行为辅导、言语治疗等),以支持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学校普遍把额外资源用于聘请额外教师或教学助理。当学校认为有需要引入外界专业知识,强化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效果时,便会外购服务。

 

  无论是运用政府津贴聘用员工或采购(包括外购服务),学校必须依循教育局通告所载的程序及指引,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妥善保存及不时复核有关纪录。学校亦须确保所选择的外购服务符合专业要求,而非单凭价目作取舍。教育局人员到访学校时,会留意学校外购服务的安排,有需要时即提供改善建议。学校本身亦须定期监察外购服务的质素,如发觉服务提供商的表现有问题或与合约不符,须要求改善,以确保学生得到合适的支持。

 

  在学校发展与问责架构下,学校须每年为支持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各项措施评估成效。教育局亦要求学校在每个学年的终结,就推行「全校參与」模式的融合教育提交自评报告。学校须列明如何运用资源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提供支持服务,并把有关数据上载学校网站,以提高透明度。

 

  此外,教育局已为学校编制《全校参与模式的融合教育运作指南》(《指南》),介绍融合教育的理念、运作和成功例子,当中包括如何有效运用资源以及在外购服务时需考虑的因素。教育局亦为学校举办良好措施分享会和组织分区学校网络等,以促进学校互相观摩,更妥善地运用资源支持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

 

  《指南》内亦有提醒学校设立有系统的恒常沟通机制,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例如邀请家长出席个案会议、定期向家长汇报学生的学习进展等。此外,教育局亦编制了《全校参与模式融合教育家长篇》,家长可从中取得有关识别及评估各类别的特殊教育需要的程序和各种支持策略等数据。在家校合作下,融合教育的推行定可取得更佳的成效。

 

二○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