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
教育局首席助理秘书长(学校行政与支援)胡宝玲
我经常有机会探访不同的学校,并与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家长和教育同工交谈,了解他们的学习情况与需要。我们很高兴看到,近年公众对特殊教育需要的认识日益增加,接受个别差异的共融文化也已开始在不少校园植根。 如何更有效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一直是家长和学界关心的话题。在过去数年,我们锐意在已有的基础上再加把劲,以期在资源与教学模式,以及对学校的支援机制等方面,增加对学生、家长及学校的援助。例如,由2008/09学年起,我们改善了小学新资助模式的拨款安排,并开始为中学提供「学习支援津贴」。除继续根据学校取录的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数目和所需的支持层级,提供「学习支援津贴」外,对于学校首1 至6 名需要特别加强支援的学生,我们会提供每年120,000 元基本津贴;而每所学校每年可获得的津贴上限则增加至100 万元。我们并逐步在教育局及学校加设教育心理学家职位,让更多学校接受校本教育心理服务。此外,我们亦加强由资源学校、特殊教育支援主任及督学等为学校提供的专业支援,以及继续研发不同的教学资源等。 当然,相关工作还有很多,也有继续完善的空间。最近,申诉专员公署发表调查报告,肯定我们在支援有特殊学习困难的学生所付出的努力;有关建议也基本上与本局推行融合教育的政策和措施是一致的。我们欢迎报告,并将积极研究如何跟进有关建议。 有家长关注当局如何监察学校,确保资源用于有需要的学生身上。我们一向要求学校秉持公开及高透明度的原则办学,并让家长有更多参与。因此,我们在支援学校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的同时,也有监察及检讨机制配合。所有接受额外资源以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中、小学,在「学校发展与问责架构」下的自我评估机制中,均须定期策划、推行及检视学校提供的支援服务,包括如何运用学习支援津贴。校方也需每年就支援措施的成效,向局方呈交评估表。而我们的特殊教育支援主任及督学,也会定期访校,就学校的措施、资源的运用、检讨的机制等提供意见。 我们将谘询学校与家长组织的意见,为学校制订可行方法和时间表,继续提升学校的透明度。我们也会继续支援学校订立切合校情的有效机制,让家长更了解学校在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方面的校本措施;知悉子女的学习进展,并促进家长参与支援子女的学习。对于个别需要特别关注的学校,我们亦会提供针对性的支援和适当介入。 增加师资培训 近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数量增加,反映的是:大家对特殊学习困难、自闭症、注意力不足、过度活跃症、言语障碍等的认识加深了,评估工具和程序亦有所改善,因而更多学生被识别出来。这诚然是好事,因为我们相信「及早识别、及早支援」。与此同时,教师的培训亦要与时并进。我们由2007/08学年起,开始推行五年的教师专业发展架构,在设定培训目标时,我们曾充分考虑教师需因应不同的教育措施而接受相关的培训,以及师训机构的课程质素与培训数量。 我们相信,当完成培训计划后,学校中已接受培训的教师,将会带领其他同工,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设计及执行校本支援计划。此外,教师还有不少其他途径接受有关特殊学习困难的培训,如由高等院校提供的职前或在职训练、由本局及其他机构提供的课程及校本教职员发展计划等。
结语 过去几年,在教育同工与我们的默默耕耘下,已经初步在校园营造融合与关爱的文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可得到更好的关顾。我们会继续关注学生、家长及学校的需要,不时检视各项措施的推行情况,包括继续检讨教师专业发展架构的进展,以期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更适切的支援,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