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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局中人语

「宪法与《基本法》」学与教资源
教材设计问题澄清

 

教育局总课程发展主任陈碧华

 

  教育局一直以「多重进路、互相配合」的策略,透过不同学科的课程和学习活动等元素,推广《基本法》教育。最近个别人士对教育局早前推出的「宪法与《基本法》」独立单元教材评论失实、误导,为免公众有所误会,局方有必要加以澄清。

 

  「宪法与《基本法》」独立单元教材(简称《基本法》教材)并非新编订教材,其内容参考自二○一一年以来(二○一一年初版、二○一五年重印兼订正)已供全港学校选用的「明法达义--《基本法》学习教材套(初中)」(「明法达义」)。「明法达义」教材是本着公开、专业和认真的原则制作而成,过程中获不同的法律顾问提供意见,来自数十所学校的前线教师参与,亦曾谘询律政司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以确保内容准确。

 

  最近受无理批评的资料来自「《基本法》教材」中单元四、有关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相关的「活动 2」内容包括引言、三篇参考资料和其他开放式问题。在教材的教师版中,本局已清楚注明「活动」的目的在通过一些有关香港市民集会游行的趋势,引导学生探索集会游行的目的,启发学习动机,同时让学生明白集会游行是参与公共事务的一种正常方式。

 

  「活动」所提供的三篇资料对于集会游行持不同看法,正是要让教师透过资料所载的不同观点,引导学生明辨性思考,反思香港居民所享有的自由,再表达自己对「示威游行的自由」的看法。教育局选取这些观点各异的报章资料,竟被断章取义,曲解为局方的立场,实在令人遗憾。

 

  上述探究式教学活动设计,目的是为启发学生思考和探究,让教师能够担任学习促进者,与学生讨论各种观点,综合分析利弊,促进学生多角度思考,从而客观归纳。此开放式的教学方法已普遍被教师采用,尤常见于教授富争议性课题(如通识科及人文学科)。

 

  探究式学习不但可促进学生自学能力和多角度思考,亦能培养他们客观评论事物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在多元社会,培养他们尊重不同意见的态度,以及互相包容接纳的价值观。我们希望探究争议性议题时,师生分析不应只局限于单一角度;至于涉及多少角度及甚么角度,我们深信教师一定会本着专业精神,按学生能力指导他们讨论问题和探索学习,绝不会传授和灌输某一方面的资讯。

 

  《基本法》教育是必须的。教育局希望大众能知道事实,更充分了解引导学生多角度思考的探究式教学法,并相信教师的专业能力足以持平地指导学生评论,让他们得益。局方在制作教材时会不断检视,如有需要会不断增润教材内容,优化学习。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