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
行政长官在二零一四年《施政报告》公布一系列新措施,为高中毕业生开拓更宽更广的本地和境外升学途径,包括由2014/15学年起,推出「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资助计划),资助有经济需要并已通过2014/15学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计划」(免试收生计划)到内地修读学士学位课程的香港学生,每名通过入息审查的学生视乎需要可获每年港币15,000元的全额资助,或7,500元的半额资助。
资助计划会由2014/15学年起推行,将惠及在2014/15、2015/16和2016/17学年入读第一年学士学位课程共三届的学生,政府然后会检讨计划的成效。
教育局已委托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协助核实学生入读内地院校身份、发放资助予个别获资助学生,以及响应查询等工作;而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辖下的学生资助处(学资处)会为申领资助学生的家庭进行入息审查,以评估资助资格及幅度。
有意申请资助计划的学生及其家庭,除可于教育局网页下载资助计划的申请表格、入息审查评估表格(申请表格之附件一)及申请指引外,亦可在学资处网页(www.wfsfaa.gov.hk/sfo/tc/other/index.htm)下载相关表格及指引,以及查阅与入息审查的评审方法及资助幅度等相关数据。
1) 申领资助学生必须持有香港永久居民或非永久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
2) 获内地院校透过「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计划」录取于2014/15学年到内地修读学士学位课程一年级的学生。
1) 凡符合申请资助资格的学生,均可递交申请,惟申请者的定义如下:
i) 如申领资助学生年满18岁或以上,则其本人视为「申请人」;
ii) 如申领资助学生未满18岁,则须由其父/母/监护人作「申请人」。
2) 「申请人」须于八月一日至八月二十九日期间,把填妥的申请书、相关表格(如适用)及夹附所须的证明文件副本,透过邮寄方式递交教育局。
3) 以下文件可于教育局或学资处网页(www.wfsfaa.gov.hk/sfo/tc/other/index.htm)下载:
i) 2014年度「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申请指引
ii) 2014年度「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申请书
iii) 2014年度「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入息审查评估表格(附件一)(备注(1)及(2))
4) 除进行入息审查外,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亦会协助核实申领资助学生入读内地院校身份。
5) 教育局/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将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或之前就申请结果通知个别申请人,并向合资格领取资助的学生发放资助款项。
备注:
(1) 如申领资助学生的家庭已申请学资处2014/15学年的中、小学生资助,教育局会根据申领资助学生的家庭在有关申请的资格评估结果,考虑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申请「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以及可获得的资助金额。此类申请人只需将已填妥及签署的申请书,连同申请书内列明必须提供的证明文件副本一并递交教育局便可,而毋须填写及递交入息审查评估表格(附件一)。
(2) 如申领资助学生的家庭未有申请学资处2014/15学年的中、小学生资助,申请人须填妥申请书及入息审查评估表格(附件一),并夹附所须证明文件副本,一并透过邮寄方式递交教育局,以便学资处进行入息审查。
(3) 详情请参考申请指引,惟最终的审批程序和指引阐释,一概以教育局最新的公布为准。
有意申请资助的学生,在递交申请书时,亦须从「香港免试生网上录取查询系统」内,打印其获院校录取的结果的所有版面,并将之与申请所须文件一并透过邮寄方式递交教育局。
学资处会协助教育局为申领资助学生的家庭进行入息审查,并向教育局提交有关申领资助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之评估报告。有关的入息审查只计及家庭的收入,不会计及资产。教育局会根据此评估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决定学生是否符合资格申领资助。 就资格评估方法及资助幅度方面,学资处会采用『调整后家庭收入』(AFI) 机制 (参考中、小学生资助「评审方法」)进行入息审查,以评定申领资助学生的资助资格及幅度。每名符合审批资格的学生每年最多可获港币15,000元的全额或港币7,500元的半额资助。
教育局已委托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负责协助申领资助学生向所属院校索取及提交书面证明,证明有关学生在2014/15学年修读获有关课程。如有需要,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会与个别申领资助学生联络,以完成向所属院校索取书面证明的程序。
如对「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的申请有任何疑问,申请人可向教育局/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学资处查询:
教育局热线(一般查询) | : | 2891 0088 |
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热线 (申请及核实入读身份相关事宜) | : | 2542 4811 |
学生资助处热线(入息审查) | : | 3622 3775 |
申请邮件地址: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7楼(注明教育局(高等教育分部)「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负责人收)
(注: 2014年度「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已于2014年8月29日截止申请。)
| 表格 | 注释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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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 | 2014年度「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申请书 | 备注(i) 及 备注(ii) | [已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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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 2014年度「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入息审查评估表格 (附件一) | 备注(iii) | [已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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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 | 2014年度「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申请指引 |
| [已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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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i) 如申领资助学生年满18岁或以上,则其本人视为「申请人」; 如申领资助学生年龄少于18岁,则须由其父/母/监护人作「申请人」。
(ii) 如申领资助学生的家庭已申请学资处2014/15学年的中、小学生资助,教育局会根据申领资助学生的家庭在有关申请的资格评估结果,考虑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申请「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以及可获得的资助金额。此类申请人只需将已填妥及签署的申请书,连同申请书内列明必须提供的证明文件副本一并递交教育局便可,而毋须填写及递交入息审查评估表格(附件一)。
如申领资助学生的家庭未有申请学资处2014/15学年的中、小学生资助,申请人须填妥申请书及入息审查评估表格(附件一),并夹附所须证明文件副本,一并透过邮寄方式递交教育局,以便由学资处作入息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