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
行政长官在二零一四年《施政报告》公布一系列新措施,为高中毕业生开拓更宽更广的本地和境外升学途径,包括由2014/15学年起,推出「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资助计划),资助有经济需要并通过「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计划」(免试收生计划)到内地修读学士学位课程的香港学生,每名通过入息审查的学生视乎需要可获每年港币15,000元的全额资助,或7,500元的半额资助。
资助计划会由2014/15学年起推行,将惠及在2014/15、2015/16和2016/17学年通过免试收生计划入读第一年学士学位课程共三届的学生,政府然后会检讨计划的成效。
教育局已委托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协助核实学生入读内地院校身份、发放资助予个别获资助学生,以及响应查询等工作。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辖下的学生资助处(学资处)则会为申领资助学生的家庭进行入息审查,以评估资助资格及幅度。
有意申请资助计划的学生及其家庭,除可于教育局网页下载资助计划的申请表格、入息审查评估表格(申请表格之附件一)及申请指引外,亦可在学资处网页(http://www.wfsfaa.gov.hk/sfo/tc/public/index.htm#musss)下载相关表格及指引,以及查阅与入息审查评审方法及资助幅度等相关数据。
申请资格
1) 申领资助学生必须持有香港永久居民或非永久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
2015年度「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申请程序
1) 符合申请资助资格的学生,均可递交申请。申请者的定义如下:
学资处会协助教育局为申领资助学生的家庭进行入息审查,并向教育局提交有关申领资助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之评估报告。有关的入息审查只计及家庭的收入,不会计及资产。教育局会根据此评估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决定学生是否符合资格申领资助。就资格评估方法及资助幅度方面,学资处会采用『调整后家庭收入』(AFI) 机制 (详情请参阅2015年度「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申请指引)进行入息审查,以评定申领资助学生的资助资格及幅度。每名符合审批资格的学生视乎需要可获每年港币15,000元的全额或港币7,500元的半额资助。
教育局已委托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负责协助申领资助学生向所属院校索取书面证明,以证明有关学生在2015/16学年修读有关课程。如有需要,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会与个别申领资助学生联络,以完成向所属院校索取书面证明的程序。
如对「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的申请有任何疑问,申请人可向教育局/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学资处查询:
教育局热线(一般查询) | : | 2891 0088 |
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热线 (有关申请及核实入读身份的查询) | : | 2542 4811 |
学资处热线(有关入息审查的查询) | : | 3622 3775 |
申请邮件地址: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7楼(注明教育局(高等教育分部)「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负责人收)
| 表格 | 注释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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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 | 2015年度「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申请书 | 备注(i) 及 备注(ii) | [已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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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 2015年度「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入息审查评估表格 (附件一) | 备注(iii) | [已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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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 | 2015年度「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申请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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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4
| 更改个人资料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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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
| 补交证明文件/数据标题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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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