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小学学位教师
背景
教师职位全面学位化一向是政府的工作目标。为吸引优秀的人才投身小学教育,让学校广纳具领导能力的专才,政府在1993年接纳《教育统筹委员会第五号报告书》中把35%的小学教师职位转为学位教师职位的建议,并于2001/02学年完成。在2008/09及2009/10学年,教育局把公营小学学位教师职位比例分别增加至45%及50%。其后,由2015/16学年起分三年逐步增加公营小学学位教师职位的比例,即在2015/16、2016/17及2017/18学年,由50%分别提升至55%、60%及65%。此外,教育局亦于2008/09学年起,开设高级小学学位教师职级,担任副校长的职位或规模较小的小学校长职位。
政府在《行政长官2017年施政报告》中宣布,会就教师专业发展进行深入研究。教育局在2017年11月成立了教师专业发展专责小组(专责小组),检视和跟进提升教师专业发展事宜,包括研究教师职位学位化的时间表并作方向性建议。就广泛谘询所得,专责小组了解业界对尽快全面落实教师职位学位化的诉求和理据,并仔细考虑了实施的步伐能否配合教师的专业发展及学校需要所作的准备。经深入讨论后,专责小组建议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全面落实教师职位学位化,以达至提升教师专业地位,挽留和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学专业,提升教育质素的目标。政府接纳了专责小组的建议,并在《行政长官2018年施政报告》中宣布,在2019/20学年于公营中、小学一次过把教师职位全面学位化,学校可因应校本情况,分两年时间(即在2020/21学年或以前)全面落实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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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小学教学人员编制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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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辅导教师出任学位教师职位 PDF
「小学教员改编为学位教师」表格
常见问题 PDF
2019年4月1日简介会的简报: (1) 政策概要 PDF
(2) 常见问题分析 PDF
参考资料
- 教育局通告第11/2019号「资助学校教师职位全面学位化」
- 教育局通告第30/2000号「资助学校教员/专责人员的晋升、署任、改编职系及专责人员通过考绩关限事宜」
- 《小学资助则例》
- 第60-61条「晋升及改编职系」職系」
- 附录2A「资助小学教学人员编制、教育心理学家、校本言语治疗师、小学助理社会工作主任及学校行政主任」
- 附录4/附件D1, D2-E「聘任指引」
- 《特殊学校资助则例》
- 第65-66条「晋升及改编职系」
- 附录2「人员编制」
- 附录4/附件H(ii), H(iii) & I(ii)「聘任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