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表格A及B附录II )
图表--可供办学团体申请供现有官立∕资助中学作迁校
或作更换已获分配的中学建校用地∕校舍用途的校舍
图表简介 (45 KB)
项目
编号 |
所属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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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下载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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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设计 /
课室数目 / 大约面积 |
预计落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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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1
注 1,2 |
元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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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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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设计
设有30个课室 7,350平方米 |
二零零六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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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这所校舍将会与相邻学校共用部分设施,以及共同负责有关设施的管理及维修。
(a) 就迁校申请而言,校址面积少于三千平方米及校龄超过三十年、而又已确定不能进行学校改善工程或只能作出有限度改善工程的学校将会获得特别考虑;或
(b) 就更换建校用地∕校舍而言,先前曾获分配中学建校用地∕校舍、但建校计划最终因某些不能预计的因素而没有落实的办学团体,可以提出申请,作为更换建校用地∕校舍之用。
备注:
以上资料是根据现时掌握的资料编制。校舍落成日期受各种因素影响,包括学额需求、实际建校工程的进度等。
由于有关建校工程经已展开并将于不久落成,办学团体将难于参与学校的设计。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