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A附录II )
图表--可供办学团体申办的资助或直资中学 /
直资高中学校 / 资助学校迁校之用的校舍
图表简介 (4 KB)
项目
编号 |
所属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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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下载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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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设计 /
课室数目 / 大约面积 |
预计落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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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1
注 2, 3 |
深水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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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街西 (18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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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00年的标准设计
设有30个课室 7,380平方米 |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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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2
注 1,2 |
元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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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墟第16区 (29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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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设计
设有30个课室 6,000平方米 |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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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这所校舍会与相邻学校共用部分设施,例如足球场等。另外或可与毗邻小学(将于同年落成)结龙;该所小学校舍已于早前分配给办学团体。
如各项评审因素相若,营办高中学校的申请会获优先考虑。预期直资高中学校会提供创新和多元化的高中课程,以配合学生的不同才能和需要,并且让他们在完成中五课程后有更弹性的升学途径选择。如申请作迁校用途,在同区及已确定不能进行学校改善工程的资助学校可获优先考虑。
位置图中的斜线部分将会延迟移交,该幅土地须待地政专员定下日期方可交予办学团体。办学团体可按当时的政策向政府申请资助,用以围起整个地盘。
备注:
由于SS1及SS2的建校工程已经展开并快将落成,申办团体将难于参与校舍的设计和建筑事宜。
以上校舍分配一览表是根据现时掌握的资料编制。校舍落成日期受各种因素影响,包括学额需求、实际建校工程的进度等。
申办团体可选择最符合其办学抱负、使命和发展计划的办学地点。不过,为尽量提高获分配校舍的机会,申请团体在提出其意愿时,不宜将选择局限于少数地点。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