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二零零零/零一学年开始参加直接资助计划的学校,须与政府签订办学协议。根据首个办学协议,学校须在该办学协议期内进行全面评鉴,以检视其办学表现。
学校可选择委聘外界专家/机构或由教育局为其进行全面评鉴。所有外界专家/机构均须由教育局批核。
全面评鉴报告会上载于教育局网页,为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