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教育局(本局)主要推行三项自愿性质的员工交流计划,以促进经验和专业知识交流,并提高教育界的整体专业能力。这些交流计划的目的及对象如下:
(a) 每年一度的教师借调计划
这项计划让资助、直接资助计划学校及特殊学校的校长和教师借调到本局担当专业职务,让局内和学校的人员互相交流专业知识和经验,藉此加强本局与学校的伙伴关系。
(b) 非教学部门职系基本职级人员自愿调任学校计划
这项计划让非教学部门职系基本职级人员调派到官立或资助学校担任教学职务,在学校的环境下促进专业知识交流。
(c) 跨职系员工调配计划
透过内部跨职系调配,这项计划让本局人员有机会扩阔视野、经验和知识;发展潜能和专业才能,以及提高他们适应不断转变的环境的能力。
二零二四年员工交流计划的详情,请参阅教育局通函第26/2024号。
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 | 每年一度的教师借调计划 | 非教学部门职系基本职级人员自愿调任学校计划 | 跨职系员工调配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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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于附录A(1)至A(25)的 借调岗位 | 载于附录A(26) 的「种籽」计划 | 载于附录A(27)的资讯科技教育卓越中心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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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填妥之申请表格各部分 | |||||
教育局通函第26/2024号之附录B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连同附件1 | 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连同附件2 | 不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连同附件3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连同附录C | 不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连同附录D | 不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申请有效期 | 只在今期遴选工作中有效 | 申请日期起计两年内有效 | 申请日期起计两年内有效 | ||
截止申请日期 | 二零二四年四月五日
| 年内任何时间均可递交申请; 如欲在二零二四年八月/九月调职,应在二零二四年四月五日或之前递交申请 | 年内任何时间均可递交申请; 教学职系人员及有意担任教学职位的人员,如欲在二零二四年八月/九月调职,应在二零二四年四月五日或之前递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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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调岗位 | (部份「种籽」计划无借调岗位)
| 无借调岗位;能否安排借调视乎学校是否有合适科目及级别的空缺 | 无借调岗位;能否安排借调视乎申请人的职位是否适合作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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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配安排 | 须面试,作为遴选过程一部分 | 由教育局中央调配;或须面试 | 由教育局中央调配;或须面试 |
申请表格
服务条款及条件
递交申请书
申请人须通过下列其中一个方式递交填妥的申请表格:
(i) 邮寄到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四楼教育局人力资源管理小组(信封上的邮戳日期将视为递交申请表格日期)。申请人须确保已为邮件支付足够邮资,以免申请未能送达本局。邮资不足的邮件,一律会由香港邮政处理;或
(ii) 放入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二楼入口处的教育局投递箱(投递箱编号:EDB03-二零二四年员工交流计划)。投递箱一般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8时至下午7时。
查询
行政主任(人力资源管理)
电话:3509 8497
传真:2893 1976
电邮:exohrm@edb.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