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兒童學校學生的離校安排正面睇
近日有說法指教育局在本學年改變以往做法,在新高中學制推行之前突然訂立智障兒童學校學生必須在18歲離校的規定。這說法與事實不符。教育局在今年處理智障兒童學校學生的離校安排,是沿用一貫的做法。 如何安排智障兒童學校學生延長留校? 在現行安排及新高中學制下,智障兒童學校學生均享有12年教育。智障兒童一般在6歲時入學,經過12年教育後,離校年齡便為18歲。學校在學生接近離校年齡的時候,因應他們的能力和需要,為學生計劃離校安排。如果學生有需要延長留在學校學習,我們請學校在學生年滿18歲的學年提出申請,以便教育局一併處理。如果學生因健康或其他原因而長期缺課,他們可以繼續留在學校學習。至於其他的理由,我們亦會彈性處理,學校可以善用核准班數之下的空額,在不妨礙新生入學的前提下,讓有需要的學生延長留校。上述的離校安排已推行多年,並為業界所熟悉和切實執行,每年都有一定數量的學生獲批延長留校。 如何安排智障兒童學校學生升讀新高中班級? 新高中學制無論是在主流或特殊學校,均是在2009/10學年開始逐年逐級推行。換言之,新高中學制不是一開始就三級高中班一齊開辦,而是逐年由高中一開辦到高中三。具體而言,在主流中學,本學年的中三學生,會在下學年升讀新學制的高中一,他們將會是新高中學制的第一屆學生。智障兒童學校的安排亦一樣,在本學年就讀中三低班(即第3年初中)的學生,將會是新高中學制的第一屆學生,中三高班(第四年初中)則升讀「延伸教育計劃」第1年,「延伸教育計劃」第1年的學生則升讀「延伸教育計劃」第2年,而「延伸教育計劃」第2年的學生則於本學年完結時離校。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