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語文教育正面睇
近日,有報道指香港學生的中文水平下降,與教育局取消中文科範文教學,偏重聽講能力訓練,減少學生認識漢字的機會及語文教師的專業水平等有關。這些報道,反映社會部分人士對中國語文教育有所誤解,我們必須在此廓清。
識字和寫字 教育局一向重視中、小學生的識字和寫字學習。在中、小學的課程指引中,均列明認讀、寫字的學習目標,要求學生認識字形的正體和俗體,以及能寫常用字;並為教師提供教學建議。
為協助教師有效指導學生識字和寫字,教育局製作了一系列的教學參考資料,如《小學中國語文科教學套(第一輯):寫字基本法》(2000)、《點畫流形:漢字書寫學習軟件》(2001)、《小學中國語文默書教學指南:默書新路向》(書冊、光盤)(2006)、《香港小學學習字詞表》(2007)、《中英文對照香港學校中文學習基礎字詞》(2009);此外,又製作教育電視節目,如:「文字的創造」、「有趣的部首」、「初學筆順」、「一齊來寫字」、「執筆寫字」、「字趣無窮」、「怎樣寫字才漂亮」、「默書新路向:創意.挑戰.愉快.自學」。
在教師培訓方面,教育局定期舉辦有關識字和寫字教學的專題研討會及工作坊,如:「識字教學」、「促進學習效能的默寫活動」、「創意默書」、「香港小學學習字表及參考詞語表,點畫流形:漢字書寫學習軟件」、「字字珠璣:讀書從識字開始」、「漢字原理與漢字教學課程」。
教育局的有關部門在視學過程中,若發現學生寫錯別字的情況嚴重,會於視學報告中指出問題所在,並會建議校方積極處理問題,例如加強字形教學等。
語文能力和範文教學 中國語文教育的學習內容,可概括為閱讀、寫作、聆聽、說話、文學、中華文化、品德情意、思維和語文自學九個學習範疇。我們強調語文是生活中最主要的傳意溝通工具,包括書面語和口語。語文運用須能讀能寫,也須能聽能說;所以,我們要求教師必需均衡地培養學生的讀、寫、聽、說能力,使學生的語文能力得到全面的發展。語文學習重視積累,學生必須透過廣泛閱讀,培養語感、儲積語匯、豐富知識、開拓思想。我們認為學生的閱讀量增加,閱讀面擴大,認識生字的機會也會大大提高。
範文是指能起示範作用的文章。中國語文課程從來沒有取消範文教學,2002年起實施的中學中國語文課程也如是。相對舊課程為學校指定篇章,作為範文教學的依據,現行課程把「範文」的選擇開放,不再限設篇章。為配合這項改變,我們邀請教師和學者推薦可作學習材料的篇章,並參考香港以往課程的建議篇章及蒐集中國內地、台灣、新加坡等地的教材,經反覆討論和研究,分別精選了600篇和321篇參考篇章,供初中及高中教師參考選用。教師的選擇無論在數量和題材方面都得以擴充和拓寬,他們可配合課程目標和學習重點組合施教,以切合學生的需要。總的而言,現行課程在範文學習和教學方面均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
教師語文能力評核 根據為英文及普通話科教師而設的語文能力要求政策,自2006/07年開始,所有普通話科常額教師必須全部達到普通話語文能力要求,才可以任教普通話科。至於新入職或調配任教普通話科的常額教師,他們須在評核中取得卷一(聆聽與認辨)、卷二(拼音)及卷三(口語)及格成績,方可開始任教普通話科,而且還須在任教該科目的第一年內取得卷四(課堂語言運用)及格成績。政府不會自動豁免教師參與語文能力評核,只有持有豁免所需資歷的教師,例如取得普通話高級水平測試證書或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書的二級乙等或以上成績,才可獲豁免普通話科教師部分語文能力要求,也必須根據程序申請,而其他未獲豁免的部分仍須達到要求。
普通話科和中國語文科是兩個獨立科目,對兩科教師的專業能力有不同要求。目前,普通話科教師如符合中國語文科或其他科目的專業能力要求,也可以任教該些科目。而中國語文科教師只要不任教普通話科,並不需要通過教師語文能力評核。
國際研究報告:香港學生的閱讀能力 中國語文是學習各門學問的基礎,學生的中文水平受到社會關注是可以理解的。
根據2006年國際研究報告的資料顯示,香港學生的閱讀能力有顯著進步:「學生能力國際評估計畫」(PISA)的研究結果顯示,香港十五歲學生的閱讀能力,在全球57個參與研究的國家或地區中排名第三位;另一個「全球學生閱讀能力進展研究」(PIRLS)的研究結果顯示,香港的小四學生在全球40個參與研究的國家或地區中,排名第二。以上研究所顯示香港學生的進步,是有目共睹的。香港學生的中文水平,尚有努力的空間,這是肯定的,但他們的良好表現,亦需要給予客觀和公道的評價。
要提升香港的整體語文水平,需要政府、學校、家長、大眾傳媒、工商界、公共機構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協作,才能達到良好的效果。我們期望,也深信在各界共同努力之下,香港學生的語文水平將會日益提高。
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