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直資學校管治及財務事宜透明度的建議措施
正面睇
就近日有報導指部份直資學校沒有在學校報告中公開財務資料或所公開的財務資料不足,及教育局未能有效監管直資學校;教育局認為有需要作出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直資工作小組就加強直資學校內部管治及運作透明度提出20多項改善措施。
在增加學校財務管理透明度而言,直資學校須在2012/13學年完結後(即於2013年11月底前),將下列財務資料夾附在其學校報告內,上載至學校網頁:
(i) 以百分比的形式,披露各項主要開支(包括員工薪酬福利、學費減免/獎學金、學與教資源等開支)在全年整體開支的比重;及
(ii) 學校所累積的營運儲備,以相等於多少個月營運開支的形式表達。
每所直資學校的收生情況、學費水平、所提供的服務及支出等都有所不同。以一所開辦30班及另一所開辦18班但學費水平相約的中學為例,前者一年支出可達6,000萬元;而後者一年支出則約4,000多萬元。從另一角度而言,一所收取較高學費相比另一所班級數目相若而收取較低學費的學校,以實際金額匯報它們的收入及支出項目不足以比較相關項目的比重。因此工作小組提出,我們亦贊同直資學校以百分比的形式匯報學校的收入及支出,更能讓持份者有效地監察學校的財務狀況。
另外,直資學校正在本學年試行自評清單。現時的試行清單載列了30多項有關健全管理系統的學校所必須具備的政策或措施。各項政策或措施執行細節則載列於教育局通告內,直資學校可自行調適或修訂清單內容,加入檢視執行細節的項目,以配合學校的需要。
除了上述的改善措施建議,直資工作小組報告書內亦涵蓋其他範疇的建議,包括︰「學費減免/獎學金計劃」、「內部監控」、「培訓工作」及「監察機制」。
已實施的措施包括披露校董資料、編訂校董會/法團校董會每年必要討論的事項一覽表供直資學校遵循、修訂現行的投資及購置物業指引。
而即將陸續落實的措施則包括直資學校須將劃分的儲備詳情記入2011/12學年的經審核帳目內,並於2013年3月底前交回教育局;設定學校營運儲備的上限,直資學校於2013/14學年的營運儲備若超過12個月的營運開支,須於2015年3月底前,在其交回教育局的2013/14學年經審核帳目內,表明方案處理超逾儲備上限的盈餘;於2013/14學年完結或之前成立管治檢討小組委員會。此外,教育局將由2014/15學年起,於直資學校推行包括管理範疇的管理及財務稽核,取代現時的帳目稽核,以確保直資學校審慎運用其經費及其他形式的資源,例如人力資源。
二O一三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