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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政策正面睇

「憲法與《基本法》」學與教資源正面睇

  

  《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性文件,與市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學生認識《基本法》是理所當然的,亦是價值教育的重要部分。

 

  教育局一直以「多重進路、互相配合」的策略,透過不同學科的課程和學習活動等不同元素,推廣《基本法》教育,發展「憲法與《基本法》」學與教資源,目的讓學校有更多資源選擇。

 

  基於《基本法》教育的重要性,教育局在更新《中學教育課程指引》時,把加強價值教育,包括《基本法》教育列為更新課程重點之一,並提供更多資源和支援。有關《基本法》的內容並非新增,旨在方便學校更有系統地教授《基本法》。

 

  現時初中生活與社會課程已包涵《基本法》相關單元,可供學校採用。學校亦可採用或參考教育局或其他相關團體所編製的教材,以校本課程或納入德育課程等不同模式進行《基本法》教育。推行《基本法》教育是必須的,但在課程規劃上,教育局一直為學校提供校本推行《基本法》教育的彈性,讓學校選擇最切合學生學習需要的模式,故不存在教育局規定學校只能採用某一模式、教材或策略。

 

  為方便未有在初中設有生活與社會課程或設有生活與社會課程(中一至中三)但沒有教授與《基本法》有關的單元的學校,教育局設計和提供「憲法與《基本法》」學與教資源,供學校選用,包括在初中以獨立單元模式直接使用「憲法與《基本法》」學與教資源;此外,學校也可將「憲法與《基本法》」教材靈活配合其他現有課程或教學材料使用。

 

  「憲法與《基本法》」教材的內容主要將早前由教育局編製的「明法達義」教材套優化,例如以簡報形式呈現,以便學校在初中利用15個課時使用;加入視像片段和較詳盡的資料等,以增加師生互動和促進學生對《基本法》的認知和了解。在開發資源期間,曾在三間中學進行試教。

 

  至於有報道指「憲法與《基本法》」教材刪去「公民有不受逮捕、拘禁、審訊和處罰的自由」有關內容,並非事實。有關「不受任意或非法逮捕」等的內容並無刪改,並載於新教材投影片11,當中詳細列出《基本法》第二十八條的重點。事實上,新教材以表列形式,更詳盡介紹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至於以校長和班主任類比中央和香港的關係,早見於「明法達義」教材套單元三有關「中央與特別行政區的關係」中,旨在透過與接近學生年紀和日常經歷的表達手法,讓學生較容易明白一些複雜、艱深和抽象的內容。這種類比的教學手法亦為其他科目在教學上常用,有利學生對某些重點的理解,而不應被當作為描述某課題的全部內容。

 

  除發展「憲法與《基本法》」學與教資源,教育局亦會為中學校長和教師提供不同的培訓活動,內容涵蓋《基本法》知識增益及相關學與教策略。學生方面,教育局將在2017/18學年提供《基本法》中學生網上自學課程,讓《基本法》的學與教更靈活和切合學生的學習進程。

 

  《基本法》的學習可以有助學生培養法治、尊重他人、自由、和平、民主等正面價值觀和態度,促進全人發展。我們盼望各界能同德同心推廣《基本法》,為學生的未來作好準備。

  

二○一七年六月二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