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學校學生延長學習年期的改善措施
教育局副秘書長黃邱慧清
在新高中學制下,今年是第一年智障學生在特殊學校修讀新高中四年級。他們在中六完成十二年的學校教育後畢業離校,而修讀主流課程的特殊學校學生,亦會修讀至中六畢業。 在過去,因種種原因需要留在學校多讀一年的學生,會先經學校評估其需要,然後交由教育局中央批核。我們一直說明,十八歲只是作為考慮留校的一個切入點,絕對不是年齡限制。事實上,每年不少十八歲或以上的學生可以留校繼續修讀。 為了配合新高中學制的推行,業界和教育局的人員認同這是檢視一下這機制的適當時機。我們亦承諾在本學年與業界攜手進行檢討,制定更切合學生實際需要和學校運作的新機制。過去數月,我們密鑼緊鼓,與不同持分者共進行了不下十數次會議,仔細聽取了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我們將由2010/11學年起逐步推行特殊學校學生延長學習年期的改善措施,估計當這些措施全面實施後,每年的額外經常性開支超逾三億元。 這些改善措施是集合各持分者專業和智慧的成果,簡單來說,我們會為學校提供額外學額,並賦權學校根據共同訂定的客觀準則,進行校本的專業決定,讓學校有足夠的空間審視學生的情況,安排具備合理原因的學生延長學習年期。 三項原因包括:個別學生(1)因合理原因長期缺課;(2)學習受到重大干擾;(3)有嚴重適應困難。這三項原因是教育局跟業界和家長經詳細商議後而確立的客觀準則,在討論的過程中,大家都認同已能顧及絕大部份需要延長學習年期的學生的情況。
上述措施牽涉在特殊學校加開班級,需額外課室及在部份學校提供額外宿位方可成事。鑑於特殊學校在空間上的客觀環境限制,我們和業界以及家長,不會低估落實改善措施的難度,特別是校舍空間和建校的限制。各方認同執行的原則是「可行者先行」。教育局的專業人員正陸續探訪個別學校,實地評估改裝工程的可行性和工程範圍等。
我們感到鼓舞和欣慰的是,在整個檢討的過程中,特殊學校議會、學校、家長和其他持分者都擁有共同的信念,就是以學生的福祉為最大的考慮,大家在互信、互諒和互讓的基礎上,實事求是地商討,亦明白改善措施須逐步推行,不能一步到位。大家的支持和合作,讓我們更有信心推展改善措施。由於這是新的機制,我們會繼續在這良好的基礎上與業界和家長保持溝通,確保順利推行,並致力協助特殊學校提升教育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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