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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局中人語

新學制中期檢討

 

教育局副秘書長陳嘉琪博士


  剛完成的新學制中期檢討工作,用了近三年的時間,就高中課程、評核及銜接多元出路的推行,從學校、學生、大專及不同持份者收集關注點如教師和學生的工作量、照顧12年免費教育中學生的多樣性、學習目標的落實等,仔細從數據中了解推行的趨勢,並分階段公布實施建議。檢討以學生學習利益為中心,秉持專業原則,平衡各方面的考慮,建議包括:

 

*高中課程的「七個學習宗旨」是學界的共識,持份者對學習成果回應正面,但會因應世界及社會的不斷轉變作適當修訂;

 

*高中課程三年總課時由2 700修訂為2 400 ± 200小時,讓學校有更大彈性規劃課程(包括「其他學習經歷」10–15%);

 

*穩定學校生態和確保課程水平和暢順銜接,維持現行高中課程和科目架構(即4個核心科目 + 2或3個選修科目 + 其他學習經歷;和甲、乙、丙類科目),但會更新、優化及/或釐清24個高中科目的深廣度;

 

*鼓勵高中學生(特別是能力較強的)修讀三個選修科(最多四個選修科),以擴闊知識面;而對職業教育有興趣的學生,亦可考慮多修讀應用學習課程;

 

*40個應用學習課程,有助照顧學生的多樣性;當中12個已與資歷架構掛鈎,並會探討更多可掛鈎的課程;

 

*公開評核將學生現時在「應用學習」科目取得的成績,細分為「達標」、「達標並表現優異(I)」和「達標並表現優異(II)」,並於2018年文憑試生效。「達標並表現優異(I)」的表現水平等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甲類科目3級的成績,而「達標並表現優異(II)」則等同4級或以上的成績;

 

*鼓勵大專院校訂定更多元和清晰的收生要求,如在達到最低的入學要求後,可參考「最佳五科」或「最佳六科」成績;提高數學延伸部分單元一/二,以及應用學習的認受性;

 

*維持甲類科目的評級制度,即1、2、3、4、5、5*、5**;以及

 

*除優化17個甲類科目的公開考試外,在24個甲類科目中,14科實施並簡化校本評核。


選修科發揮潛能

  有意見指鼓勵高中生修讀三個選修科是重回精英制的做法。事實上,建議學生修讀二至三個選修科(包括應用學習課程)原是新高中課程一貫的政策。八大院校於二○一四年的收生資料顯示,高中畢業生選修三個選修科約為51%,選讀兩科的亦有48%,可見不論是修讀三個或兩個選修科,均有機會升讀大學。

  然而,求學應是求學問、求知識,學生不應以大學收生最低門檻作為選科的唯一考慮。學生可在中四、中五按個人興趣、性向及能力等因素選擇選修科目包括「應用學習」課程、其他語言等。我們鼓勵能力較強的學生修讀三個選修科(最多四個),有更廣濶的知識面和空間探索升學興趣,盡量發揮潛能。這正是照顧學生的多樣性和生涯規劃的過程。許多學校在行政上已配合學生的需要,容許他們可於中五或中六退修或改修科目,讓學生「優擇」而讀。

  總的而言,新學制的建議能盡速回應學校實際的關注事項,包括紓緩學生和教師的工作量,讓學校能穩定地推行新學制、加强學與教的效能,讓學生成為真正的得益者。隨後,我們將進入「學會學習2.0」的課程持續優化階段,並會與各持份者共同努力,幫助學生邁向成功。新學制檢討詳情可瀏覽:www.edb.gov.hk/nas/review

二○一五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