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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服務學習 理念篇

 

(二) 理念篇

 

  1. 2.1 甚麼是服務學習
  2. 2.2 服務學習的元素
  3. 2.3 服務學習的價值
  4. 2.4 服務學習在各地推行的情況


  1. 2.1 甚麼是服務學習

顧名思義,「服務學習」就是透過「服務」而獲得「學習」的果效。
服務學習是一種學與教的理念與實踐方法將社會服務融入課程中,
讓學生透過籌劃、執行、反思和評估他們的服務經驗,從中學習及成長。

 

而該等服務經驗則有以下四種特質:

 

  1. 融合於學術課程中
  2. 符合社區真正的需要
  3. 提供有系統的反思機會
  4. 提升學生的公民責任感

 

服務學習是一種重視「服務」的「學習」,必須透過有計劃性的服務活動及結構化的反思過程,以促進學生的發展,且滿足社區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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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2 服務學習的元素

服務學習包括五個元素:

  1. 籌劃
  2. 服務
  3. 反思
  4. 評估
  5. 嘉許

服務學習可以透過不同的途徑來實行,但基本上所有服務學習的項目都應具備以下的元素:

  • 事前需經仔細的籌畫
  • 要有明確的目標並能滿足社區的真正需要
  • 對學生及他人有重要的意義
  • 加強學術課程與服務的連繫
  • 讓學生參與活動之選擇、設計、執行及評估工作
  • 提供機會讓學生運用新的技能並作批判性思考
  • 讓學生擔任與老師相近的職責
  • 讓學生明白自己的角色、所需之技能及資訊、安全考慮及對服務對象的敏感度
  • 提倡協作、溝通及與社區的接觸
  • 於服務之前、過程中及之後加入反思活動
  • 衡量活動能否達到既定的目標
  • 肯定並嘉許學生的服務學習經驗,鼓勵他們持續地參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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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3 服務學習的價值


對學生

  • 提升學生社交能力、協作能力及溝通能力
  • 提升學生自尊感、自我形象及自信心
  • 增強學生的同理心
  • 提高解決問題的能力、批判思考能力和對學業的興趣
  • 使學生能相信別人和被信任、可靠和敢於承擔責任
  • 加深學生對職業的了解及對職業有更正面和積極的態度
  • 增強個人、社會及公民責任感
  • 使學生更能接受不同文化的差異及個別差異
  • 使學生更關注社區的需要並相信他們能為社區帶來改變
  • 提高學生對政治的關注及參與
  • 提高學生於日後參與社會服務的意願

 

對學校

  • 提高老師與學生間的互相尊重
  • 於學生與學生之間、老師與老師之間及學生與老師之間建立更正面的關係
  • 提高學生對學校的投入感和參與感
  • 建構更正面的學校文化
  • 擴展學生學習的環境、強化教學的效果
  • 緩和學生訓育問題

 

對社會

  • 讓社區獲得實質的幫助
  • 讓社區獲得額外的人力資源發展新的項目
  • 加強學校與社區的連繫
  • 改變社區人士對年青人的看法,使社區人士視年青人為寶貴的資源及欣賞他們對社區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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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4 服務學習在各地推行的情況

服務學習漸漸成了教育的一部分,不少國家及地區如中國、新加坡、美國、印度、韓國、印尼、台灣和菲律賓等已積極推行服務學習。除了課堂上的課程外,有些地方把完成社區服務列入畢業所需的必修學分。以下是一些國家及地區推行服務學習的情況。

 

中國
義務工作在內地已越來越普及。以廣州市為例,市政府立令由二零零四年開始,公務員每年須做義工20小時,並以此作為晉升的參考內容;此外,全市各大專院校及中學,推行青年學生義務工作活動,並將義務工作逐步納入學校的德育課程,讓學生進行服務之同時,亦從中獲得學習的成果,體現服務學習的精神。按照二零零三年的教育發展計畫規定,在將施行的學分制計畫中,學生須要在畢業前修滿指定的服務時間和學分,才能畢業。服務學習已成為近年的主要關注事項。

 

新加坡
為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使他們成為社會的良好公民,政府致力發展社區參與活動。1989年11月國家青年議會成立,目的是增強青年人對社會的歸屬感及貢獻。議會的其中一個部門是負責統籌服務學習,該部門於2000年1月成立。議會將服務學習視為學與教的一種模式,認為服務學習能促進青年人對社會的承擔,故致力舉辦工作坊、講座、研討會等訓練老師及教育工作者,將服務學習帶到課程中。近年來,不少學校已逐漸發展服務學習活動,將之視為學校的主要關注事項。

 

美國
為鼓勵青少年參與社會服務及提升學生學習效能與質素,美國聯邦政府訂定各種法案和教育政策。自1980年起,傳統的社會服務 (Community Service) 走向服務學習 (Service Learning),服務學習強調參與社會的服務,透過有系統的設計、規畫、督導、省思及評量來達成設定的學習目標,是「服務」 與 「課程學習」的相互結合。服務學習成為美國教育中新興的一種學與教模式,超過四十個州的社區學院推行服務學習。

1984年首次全國服務學習調查顯示,27%有提供服務課程的高中學校中,有9%有服務學習的課程,課程也結合了正規課程。到1999年的全國調查結果顯示,83%提供服務課程的公立高學校,有49%提供服務學習的課程。以12年制中小學教育(K-12) 來看,有64%的公立學校學生參與由學校安排或組織的社區服務活動,其中32%的學校將服務學習活動融入學校課程中,應用在各級及各個學習領域中。資料顯示有83%提供服務學習的公立學校,有給予課程負責教師在服務學習上不同程度的支援 (National Centre for Education Statistics, 1999)。1999年國家教育統計中心暨快速反應調查系統 (National Center for Educational Statistics Fast Response Survey System) 顯示,約有12,605,740名學生參與服務學習。此外,不少大學也設有服務學習課程,作為畢業前的必修科;社區組織及機構亦提供網上資源供參考。

 

台灣
由行政院青輔會負責推動志願服務的工作,2001年公布了「志願服務法」。志願服務已普遍成為公民參與和實踐公民責任的新策略。在校園中,結合社區服務和學習目標的服務學習方案,也開始推出。在台灣,大學的服務教育起源較早,其中東海大學於1955年創校時已推行服務教育活動,另約有 70餘校推行。至於在中學,台北市率先於1999年學年起在中學推動「公共服務課程」,2000年修正為「服務學習」;一、二年級的中學生每學期至少須服務八小時。其他縣市亦陸續在實施中,學者亦相繼對服務學習的成效作出研究。

 

香港
「寓服務於學習」

在1981年,義務工作發展局將「寓服務於學習」(Service Learning) 引入香港。「寓服務於學習」以結合社會服務和學校課程的形式出現,用以嘗試「衝破現有的各種障礙,將課堂和社會服務合而為一」(義務工發展局,1981)。
 
「寓服務於學習」這個詞彙在1984年被正式採用,義務工作發展局向學校推廣「寓服務於學習」的意念。該局進行了學生從服務中學習的研究(義務工作發展局1982,1983),又為學生及教師舉辦講座、研討會和工作坊、出版手冊和教師用書,以及資助「寓服務於學習」的計畫。服務學習與「寓服務於學習」的概念相近。近年開始有學校推行有關服務學習的計畫。

 

根據社會福利署資料顯示,截至2002年已有155,957個13-25歲的青少年投身義務工作,12歲或以下則佔21,687人。而根據民政事務局統計,現時本港11個制服團體共有約12萬名會員。

 

學校推行服務學習的情況  

很多學校視服務學習為學校的關注事項,組織各種各樣的服務活動,讓學生透過服務進行學習。當中有部份學校申請津貼如優質教育基金去幫助教師推行服務學習。
 

在學校組織或提供的服務學習活動種類繁多。有以學科為本的活動,有以學會形式推行如圖書館學會、環保學會等,有以訓輔小組推行的計畫如大哥哥大姐姐、領袖生及升學及就業輔導等,亦有如童軍、紅十字會等各個制服團體的服務學習活動。學校的服務學習活動不乏探訪,探訪對象包括長者、病童、弱智人士等,亦有為長者清潔家居,安排活動給傷健人士等。有些學校更安排學生到國內服務及進行交流。一些學校設有親子義工計畫,邀請家長加入義工隊,讓家長與年紀較小的學生一同參與義工服務。有關學校推動服務學習的實際情況,請參考本網站的「示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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