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及公民教育課程架構》(2008)的重點內容如下:
重點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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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時安排建議 | 學校應沿用「基礎教育課程指引」及「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學制」所提出的建議,於第一及第二學習階段,安排約19%課時、第三學習階段安排約8%課時,及於第四學習階段安排約5%課時,進行德育及公民教育。 |
學習階段期望及生活事件事例舉隅 | 各學習階段之學習期望及生活事件事例舉隅 《德育及公民教育課程架構》構臚列各學習階段的學習期望,支援學校進行持續和有系統的課程規畫,學校可參照建議作為課程規畫的依歸;各階段學習期望如下: |
各學習領域和科目與德育及公民教育相關之課題舉隅 | 各學習階段的學習領域和科目,均包含培育學生核心價值觀和態度之相關學習主題、內容和概念;學校除了可參考其課程指引,亦可藉參考下列文件,規劃一個整全的學校課程,充份利用不同學習領域/學科所提供的機會,全面推動德育及公民教育,促進學生的全人發展。 |
學校自我檢視工具 | 學校可參照以下的檢視表,自我檢視校內德育及公民教育課程的涵蓋面;或以此作為了解學校課程,能否達至全面培育學生各方面的技能和價值觀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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