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格A及B附錄II )
圖表--可供辦學團體申請供現有官立∕資助中學作遷校
或作更換已獲分配的中學建校用地∕校舍用途的校舍
圖表簡介 (45 KB)
項目
編號 |
所屬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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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下載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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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設計 /
課室數目 / 大約面積 |
預計落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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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1
註 1,2 |
元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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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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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標準設計
設有30個課室 7,350平方米 |
二零零六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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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這所校舍將會與相鄰學校共用部分設施,以及共同負責有關設施的管理及維修。
(a) 就遷校申請而言,校址面積少於三千平方米及校齡超過三十年、而又已確定不能進行學校改善工程或只能作出有限度改善工程的學校將會獲得特別考慮;或
(b) 就更換建校用地∕校舍而言,先前曾獲分配中學建校用地∕校舍、但建校計劃最終因某些不能預計的因素而沒有落實的辦學團體,可以提出申請,作為更換建校用地∕校舍之用。
備註:
以上資料是根據現時掌握的資料編製。校舍落成日期受各種因素影響,包括學額需求、實際建校工程的進度等。
由於有關建校工程經已展開並將於不久落成,辦學團體將難於參與學校的設計。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