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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家長的角色

下列各段概述了家長應有的角色和責任。我們相信在這兩方面的認識,將有助家庭與學校合作的政策循正確方向發展。

(a)
作為學校的 合作伙伴,家長應該:
 
  • 在教育子女方面擔任積極的角色;
 
  • 了解子女的需要,並積極協助校方理解公眾對學校的期望;
 
  • 積極關注子女在學校的學習生活;
 
  • 參加與子女教育有關的活動和諮詢;
 
  • 與學校和其他家長合作,使子女在教育上得益;
 
  • 對商訂的學校政策加以支持;
 
  • 認識有關教育子女的權責,和學校怎樣把家長的權責從政策和日常運作中反映出 來;
 
  • 就如何改善學校提供意見和建議。
(b)
作為學校的 服務對象,家長應該獲得下列詳細資料:
 
  • 子女接受的教育;
 
  • 學校的運作情況;
 
  • 子女在學校的表現和評估表現的方法;
 
  • 學校的表現和評估表現的方法;以及
 
  • 其他與子女教育發展有關的事宜。
(c)
作為學校的共同 決策者,家長應該:
 
  • 參加校董會家長校董的選舉或競選活動;以及
 
  • 就學校的表現發表意見,並就學校的管理提出建議。
(d)
作為 家庭教導者,家長應該為子女提供基本的照顧和指導,使他們養成良好行為和得到全面發展。家長應讓校方知道其子女的成長情況,以及任何會影響其子女學習的重要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