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建立香港教師專業階梯,旨在促進教師專業成長及提升教師專業地位。教師專業階梯以「T-標準+」描述的教師及校長專業角色作為教師專業發展的目標,並以三個核心元素為基礎,包括教學專業能力、專業操守和價值觀、反思求進以達自我完善的精神。教師可根據所處的專業階段,以實踐「T-標準+」的專業角色為目標,反思個人專業成長並策劃專業發展計劃。
教育局分別為新入職教師提供核心培訓課程及為在職教師提供培訓課程和資源,以及優化符合教師晉升要求的培訓,為教師提供更有系統和更聚焦的專業發展機會,以落實香港教師專業階梯。
詳細資料
新入職教師培訓課程
有關優化晉升培訓要求的詳情,請瀏覽以下網址:
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
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已於 2013 年 6 月 1 日易名為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以推動教師及校長在不同教學專業階段的發展。
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除了就有關教學專業在不同階段的專業發展政策和措施向政府提供意見,還會履行其他職責,如委託機構及/或自行進行教育研究與評估研究,以及為教師及校長舉辦專業發展課程。委員會並會作為一個平台,以促進學校管理層、教育團體和組織內不同持份者的專業交流、協作及聯繫。
有關詳情可瀏覽委員會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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