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訓育及輔導工作是學校教育中重要的一環。早於一九九零年,前教育署已鼓勵各中小學推行全校參與訓育及輔導工作模式,協助學生成長,積極面對學習及生活上的種種挑戰。
2.2 是年教育統籌委員會第四號報告書建議學校推行「學校本位輔導方式」,以提升學生輔導服務的質素。「學校本位輔導方式」強調在校長的領導下,由校內的全體教師積極參與協助學生解決他們在成長階段出現的問題,並在校內創造一個積極正面的環境,透過舉辦發展性及建設性的活動,促進學生個人發展和成長。
2.3 一九九九年,教育統籌局(前教育署)為全港中小學編印了《學生訓育工作指引》,鼓勵學校以全校參與模式推行「具教育意義的訓育工作」。《學生訓育工作指引》強調每個學生都是可教導的,訓育工作應向學生提供學習及實踐慎思明辨的機會,以提升學生解決問題及明智抉擇的能力。
2.4 二零零一年的《中學學生輔導工作》及二零零二/零三學年有關小學全方位學生輔導服務的文件,詳盡地說明了學校各持分者,包括校長、教師、小學學生輔導人員及中學學校社工等在推行全校參與學生輔導模式時的角色和職責。此外,文件亦提及學生輔導服務與學校其他系統(例如管理與組織及學與教等範疇)的配合和協作,為學生提供全面的輔導服務。
2.5 在廿一世紀裏,香港的兒童及青少年除了要接受知識瞬息萬變、科技日新月異的新挑戰外,更要面對傳統文化和價值觀的延續、家庭結構的變化、人際關係的轉向和生活節奏的加劇等種種現象。為了因應社會的轉變和學生的發展需要,學校都十分重視訓育及輔導工作的配合,以促進學生的成長。近年香港已有不少的學校將訓育及輔導工作揉合到校內的「管理與組織」、「學與教」及「校風與學生支援」等三個範疇,創建關愛和諧的校園文化,培育學生良好的品格和促進融洽的人際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