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統籌委員會(教統會)於2000年9月向政府提交了《香港教育制度改革建議》。行政長官於2000年10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接納所有由教統會提交的香港教育制度改革建議。改革的範圍包括課程、評核機制及不同教育階段的收生制度。政府已公布推行改革措施的時間表,並按照時間表開展有關工作。在落實各項改革措施時,我們徵詢了有關人士及諮詢組織的意見。為確保改革工作能有效及順利地進行,我們亦為學校及教師提供各項的支援措施。
教統會於2006年12月發表第四份《教育改革進展報告》,闡述自2002年1月、2003年6月及2004年12月的匯報以來,教育改革七項重點工作的進展,並舉辦了第四次匯報會,聽取關注教育的各界人士對落實教改工作的意見。
根據既定的時間表,教統會已完成中學教學語言及中一派位機制的檢討工作,並於2005年12月初向政府提交報告。政府已接納教統會的所有建議。此外,小一派位機制的檢討工作亦已完成,並決定現行機制繼續沿用。我們亦在2006/07學年就課程改革進行中期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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