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的定義
根據《教育條例》第3(1)條,「學校」是指一間院校、組織或機構,其於任何一天向20人或多於20人或於任何時間同時向8人或多於8人提供幼兒、幼稚園、小學、中學或專上教育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任何其他教育課程,包括以專人或郵遞服務交付的函授方式。
推行「電子學校註冊證明書」
為提供更多電子服務以切合巿民的需要,繼推出可供網上提交的「電子表格」後,教育局再推出「電子學校註冊證明書」。由2024年7月1日起,本局批核學校註冊申請後,會向相關學校校監簽發電子版本的「學校註冊證明書」及「學校臨時註冊證明書」。
有關「電子學校註冊證明書」的詳情,可瀏覽「電子學校註冊證明書」網頁。
甲. 新辦學校註冊
影片:
有關學校註冊程序的詳情,請按此觀看簡介影片。
講座 :
日期: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地點: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4樓1419A及B室
報名表格
內容:
講座以粵語進行,內容主要介紹校舍設於非為學校用途而設計和建造的房產之內的學校,其申請註冊的相關事宜。歡迎有意開辦教育課程的個人及組織(例如非政府機構)報名參加。
新辦學校註冊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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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增設校舍
1. | 增設校舍指引 (校舍設於非為學校用途而設計和建造的房產) | |
2. | 增設校舍指引 (校舍設於為學校用途而設計和建造的房產) |
注意: 請確保已為郵件支付足夠郵資,以免郵件未能送達本局。郵資不足的郵件,一律會由香港郵政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