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學校有責任依據「資助則例」及「薪金評估指南」的規定,評估以薪金津貼支薪教職員的薪金。教育局會盡快核實學校的薪金評估。如資助學校的薪金評估不準確,其校董會/法團校董會有責任作出安排,以取回或補付有關教職員獲多支付或少支付的薪金。
然而,教育局接收的薪金評估個案(尤其是於每學年初接收的個案)數量龐大,所以本局需時完成有關工作。因此,學校在評估教職員的薪金前,必須先參閱『薪金評估指南』的相關規定,並小心謹慎地評估其教職員的薪金。
有關的教職員亦可參閱「資助則例」及「薪金評估指南」,以了解薪金評估的詳情。
如查詢有關資助學校以「薪金津貼」支薪教職員的薪金評估事宜,可致電2892 5466與本局薪金核實小組人員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