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在二○二一年二月四日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告第2/2021號,就國家安全教育在本地學校課程的推行模式及相關學與教資源作出建議。某些媒體對國家安全教育作毫無根據的指控,亦存有誤解,教育局有責任作出澄清,以釋公眾疑慮。
1. 香港政府實施國家安全教育合情合理合法
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所有國家和地方每位負責任的國民必須履行的義務。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亦不例外。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香港在「一國兩制」的原則及《基本法》框架內,享有高度自治,所有香港特區居民亦有共同責任維護國家安全。香港學生應有權利在安全、和平的校園環境學習,接受優質教育;學校推行國家安全教育,亦是應有之責。無論是身為中國公民或香港居民,學生要盡公民義務守護國家安全和法治,確保香港長治久安,以維持社會長期繁榮安定。某些人士在接受其他國家推行其國家安全教育的同時,卻不接受在香港推行,實在是不折不扣的雙重標準。
2. 國家安全教育是國民教育一部分,應循序漸進從小培養
國家安全教育與國民教育密不可分。培養學生的國民身份認同,一直是中小學教育的重要學習目標。與海外許多地區一樣,香港的學校課程(通過個別科目、跨課程德育和公民教育課題、全方位學習活動等),讓學生從小有機會循序漸進地對國家歷史、文化和發展,以及《憲法》和《基本法》有所理解。上述學習內容可與不同年紀學生的學習連繫,但內容的深度和廣度可按學生不同階段的認知發展相應調整。某些媒體渲染六歲兒童就要接受國安法教育的觀點,實有炒作之嫌。這確實是對我們課程框架的歪曲,課程框架大致概述了四個關鍵學習階段(即初小、高小、初中和高中)的學習要素。 例如,對於小學低年級學生(通常為六至九歲),該框架概述了一些與國民教育有關的主題,如國旗、國歌、執法機構、守法概念和《國家安全法》規定的罪名,以幫助學生逐步瞭解和培養民族認同感、守法意識、以及憲法和《基本法》規定的權利和責任。我們強調國家安全教育並不局限於教育學生相關法例的條文。教師是專業的,懂得如何配合學生的年紀,運用簡單有趣的教學法,簡化或轉化如科學、價值觀教育或《基本法》等相對複雜的概念。運用故事書、動畫、電影、遊戲、類比、日常生活中例子等,都是慣常採用的教學方法,以幫助年幼學生學習。我們認為,沒有理由不能通過小學生熟悉的有趣活動、日常生活實例,以及最重要的是教師以身作則,進行國家安全教育。一些課題如國旗、國歌、大熊貓、長城;以及藉富趣味性的書法、藝術、文字、傳統節日和古代宏偉建築文物(如故宮)培養學生欣賞中華傳統文化及歷史,均已經蘊含在現行學校課程中,亦是常用的教學題材。我們絶不認同將國家安全教育惡意標籤為給幼兒洗腦或灌輸式教育。為照顧年幼學生的學習需要,教育局最近製作了名為「國家安全 你我要知」有聲繪本的教學資源,讓小學生在無需深入理解《國家安全法》細節的前提下,通過動畫故事了解國家安全的基本概念。我們將製作更多為年幼學生而設的有趣資源。
3. 國家安全教育的學習元素蘊含於學校課程中
整全的國家安全教育涵蓋國家安全的不同領域,從政治、軍事安全以至網絡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等方面。因此,香港的國家安全教育不應僅關注《香港國安法》,還應該包括其他不同領域。相關學習元素如主權、國土安全、網絡安全等,藴含於中國歷史、地理、資訊及通訊科技等科目。學生均可在課堂內外整全地學習,從而掌握上述學習元素。沿用現時在學校推行《憲法》和《基本法》教育的模式,學科的課程框架顯示國家安全教育的學習元素可自然地與相關課程連繫,以加強學習的銜接,讓學校以全校參與模式推行國家安全教育,促進學生從不同維度的學習。
4. 培養明辨性思考能力現見於學校課程,亦與維護國家安全相關
明辨慎思(或稱明辨性思考)指從某些資料或主張找出含意,探究和核實其準確性及可信性,從而建立個人的看法,以及發展以實證為本的評鑑能力。自二○○一年課程改革以來,明辨慎思能力一直是課程發展議會提倡的九種共通能力之一。通過不同學習領域/科目的學與教,讓學生分析錯綜複雜的議題。由於假新聞、道聽途說或失實的指控可危害國家安全,我們實在有當務之急為學生提供更多機會及工具,提升他們明辨慎思的能力,當中重點為加強學生的資訊素養。
5. 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
維護國家安全並不存在任何爭議。這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也是所有香港居民的共同義務。國家安全法亦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一部分。與教導學生遵守法規、辨別大是大非問題,以及尊重他人的原則類近,教師應引領學生從不同角度闡述客觀事實和理念,例如歷史背景、道德標準和法律原則,以協助學生理解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國家安全不應被作為爭議性議題來教授。學校應清楚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國民應盡的責任,當中不存在爭辯或妥協空間;同時應培養學生共同維護國家安全的觀念和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