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問 者 : 陳 國 強 議 員
作 答 者 : 教 育 統 籌 局 局 長
問 題 :
現 時 , 建 造 業 東 主 只 可 聘 用 持 有 曾 參 加 認 可 安 全 訓 練 課 程 的 有 效 證 明 書 ( 俗 稱 " 平 安 卡 ") 的 工 人 從 事 有 關 工 作 。 據 報 , 有 不 法 分 子 安 排 內 地 人 士 來 港 非 法 在 建 築 地 盤 工 作 , 並 向 他 們 提 供 偽 造 的 平 安 卡 。 就 此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 去 年 1 月 至 今 , 當 局 在 建 築 地 盤 拘 捕 的 非 法 勞 工 數 目 ; 當 中 被 發 現 持 有 偽 造 的 平 安 卡 的 人 數 , 以 及 有 多 少 名 非 法 勞 工 已 被 法 庭 定 罪 ; |
( 二 ) | 會 否 考 慮 加 強 平 安 卡 的 防 偽 設 計 ; 及 |
( 三 ) | 有 否 定 期 舉 辦 活 動 教 導 東 主 如 何 辨 別 平 安 卡 的 真 偽 ; 若 有 , 詳 情 為 何 ? |
( 一 ) | 二 零 零 零 年 一 月 至 二 零 零 一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期 間 , 入 境 事 務 處 和 警 務 處 在 搜 查 地 盤 的 行 動 中 共 拘 捕 懷 疑 非 法 勞 工 450 人 。 入 境 事 務 處 已 向 294 人 提 出 檢 控 , 其 中 275 人 已 被 法 庭 定 罪 。 另 外 , 《 1999 年 工 廠 及 工 業 經 營 ( 修 訂 ) 條 例 》 規 定 所 有 建 造 業 工 人 必 須 接 受 認 可 安 全 訓 練 課 程 , 並 持 有 有 效 證 明 書 , ( 俗 稱 " 平 安 卡 ") 。 該 條 例 於 二 零 零 一 年 五 月 一 日 實 施 , 截 至 5 月 底 , 勞 工 處 尚 未 在 巡 查 行 動 中 查 獲 偽 造 " 平 安 卡 " 。 然 而 , 我 們 對 有 報 道 指 有 人 行 使 偽 造 " 平 安 卡 " 非 常 關 注 , 勞 工 處 會 在 日 後 的 巡 查 行 動 中 , 特 別 留 意 檢 查 " 平 安 卡 " 的 真 偽 。 |
( 二 ) | 我 們 有 理 由 相 信 , 行 使 偽 造 " 平 安 卡 " 的 人 士 主 要 是 非 法 勞 工 , 因 為 學 員 只 須 完 成 為 期 一 日 的 基 本 安 全 訓 練 課 程 並 通 過 測 試 , 就 可 以 即 日 獲 發 " 平 安 卡 " , 本 地 工 人 無 須 為 了 進 入 地 盤 工 作 而 行 使 偽 造 " 平 安 卡 " 。 事 實 上 , 截 至 目 前 為 止 , 已 有 超 過 35 萬 名 建 造 業 工 人 獲 發 " 平 安 卡 " 。 簽 發 " 平 安 卡 " 的 用 意 是 證 明 建 造 業 工 人 已 完 成 法 例 要 求 的 安 全 訓 練 , 為 避 免 未 經 訓 練 的 人 透 過 行 使 偽 造 " 平 安 卡 " 進 入 地 盤 工 作 , 從 而 影 響 地 盤 的 職 業 安 全 , 勞 工 處 會 聯 絡 各 訓 練 機 構 , 研 究 " 平 安 卡 " 防 偽 設 計 的 可 行 性 。 |
( 三 ) | 在 有 關 " 平 安 卡 " 的 法 例 正 式 實 施 前 , 勞 工 處 已 於 今 年 四 月 致 函 呼 籲 各 僱 主 聯 會 , 提 醒 會 員 可 能 會 有 偽 造 " 平 安 卡 " 的 出 現 並 請 他 們 提 高 警 覺 。 勞 工 處 亦 同 時 致 函 要 求 各 認 可 訓 練 機 構 , 在 有 需 要 時 協 助 東 主 或 承 建 商 查 證 " 平 安 卡 " 的 真 偽 。 由 於 行 使 偽 造 " 平 安 卡 " 的 人 士 主 要 是 非 法 勞 工 , 而 僱 用 非 法 勞 工 是 非 常 嚴 重 的 罪 行 , 一 經 定 罪 , 最 高 可 被 判 罰 款 35 萬 元 及 監 禁 3 年 。 我 們 認 為 , 提 高 東 主 的 警 覺 避 免 僱 用 非 法 勞 工 , 更 能 直 接 杜 絕 非 法 勞 工 及 偽 造 " 平 安 卡 " 等 問 題 , 建 造 業 東 主 在 僱 用 工 人 前 , 應 小 心 檢 查 他 們 是 否 持 有 有 效 的 身 分 證 明 文 件 及 其 他 所 需 的 證 件 , 如 有 懷 疑 , 應 即 時 向 有 關 政 府 部 門 及 訓 練 機 構 求 助 。 目 前 , 我 們 並 沒 有 計 劃 定 期 舉 辦 活 動 , 教 導 東 主 如 何 辨 別 " 平 安 卡 " 的 真 偽 。 政 府 有 關 部 門 會 繼 續 透 過 日 常 的 宣 傳 及 巡 查 活 動 , 提 醒 東 主 對 非 法 勞 工 的 警 覺 , 和 應 採 取 的 行 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