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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庫] 香 港 教 育 學 院 的 " 提 早 退 休 計 劃 "

立 法 會 問 題 第 五 條( 口 頭 答 覆 )

 

會 議 日 期 : 二 零 零 一 年 十 一 月 七 日



提 問 者 : 司 徒 華 議 員

作 答 者 : 教 育 統 籌 局 局 長

問 題 :

關 於 香 港 教 育 學 院 落 實 " 提 早 退 休 計 劃 "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制 訂 該 計 劃 的 過 程 詳 情 ( 包 括 諮 詢 員 工 的 方 式 及 有 關 政 策 局 和 政 府 部 門 所 擔 當 的 角 色 ) ;
 
( 二 ) 學 院 在 本 年 10 月 23 日 , 每 個 學 系 的 講 師 編 制 、 當 中 屬 合 約 及 長 俸 人 員 的 講 師 數 目 、 在 過 去 3 年 內 入 職 和 離 職 的 講 師 人 數 ; 各 學 系 的 長 遠 發 展 需 要 及 它 們 的 制 訂 過 程 有 否 包 括 諮 詢 員 工 ; 及
( 三 ) 是 否 知 悉 學 院 有 否 評 估 由 員 工 主 動 表 明 願 意 參 與 該 計 劃 , 再 由 管 方 挑 選 他 們 提 早 退 休 的 做 法 是 否 可 行 , 以 及 在 落 實 該 計 劃 後 , 對 學 院 的 形 象 、 講 師 士 氣 、 學 生 的 利 益 和 教 育 質 素 等 各 方 面 會 造 成 甚 麼 影 響 ; 若 有 評 估 , 結 果 為 何 ; 若 否 , 原 因 為 何 ?







  香 港 教 育 學 院 ( 下 稱 " 教 育 學 院 " ) 是 大 學 教 育 資 助 委 員 會 ( 下 稱 " 教 資 會 " ) 轄 下 八 間 高 等 教 育 院 校 的 其 中 之 一 。 正 如 其 他 教 資 會 資 助 院 校 一 樣 , 教 育 學 院 享 有 學 術 自 由 及 院 校 自 主 權 , 政 府 因 此 不 會 干 預 教 育 學 院 的 行 政 和 學 術 決 定 。

教 育 學 院 在 設 計 及 推 行 其 「 提 早 退 休 計 劃 」 的 過 程 中 , 曾 就 前 教 育 署 轄 下 教 育 學 院 的 公 務 員 , 於 一 九 九 四 年 轉 職 到 教 育 學 院 後 的 長 俸 安 排 , 徵 詢 政 府 有 關 部 門 的 意 見 。 在 教 資 會 秘 書 處 的 統 籌 下 , 教 育 統 籌 局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 庫 務 局 、 庫 務 署 和 教 育 署 , 都 就 長 俸 , 財 務 和 會 計 方 面 的 安 排 , 提 供 意 見 。

政 府 原 則 上 支 持 教 育 學 院 , 透 過 推 行 「 提 早 退 休 計 劃 」 , 提 高 該 校 的 教 學 質 素 , 以 符 合 教 育 學 院 頒 授 學 位 的 要 求 。 這 個 退 休 計 劃 的 設 計 和 推 行 , 完 全 由 教 育 學 院 管 理 層 決 定 。 根 據 教 育 學 院 提 供 的 資 料 , 以 下 我 回 應 司 徒 華 議 員 的 提 問 如 下 。

   
( 一 ) 教 育 學 院 數 年 前 已 察 覺 在 某 些 教 學 領 域 人 手 過 剩 , 另 一 些 領 域 則 出 現 人 手 短 缺 , 使 學 院 在 安 排 教 學 工 作 方 面 受 到 制 肘 。 隨 着 社 會 對 教 育 質 素 的 期 望 日 高 , 並 為 配 合 教 育 學 院 由 2004/05 學 年 起 所 有 中 小 學 師 訓 畢 業 生 全 面 學 位 化 , 教 育 學 院 校 董 會 在 1999 年 開 始 考 慮 推 行 「 提 前 退 休 計 劃 」 。 初 時 , 校 方 曾 考 慮 自 願 提 前 退 休 計 劃 是 否 可 行 , 並 與 香 港 教 育 學 院 講 師 協 會 ( 下 稱 " 講 師 協 會 ") 進 行 多 次 磋 商 , 和 舉 行 公 開 論 壇 。

在 2001 年 年 初 , 校 方 決 定 推 行 由 管 理 層 主 導 的 提 早 退 休 計 劃 , 因 為 這 樣 方 可 確 保 適 當 人 選 得 以 提 早 退 休 , 並 讓 前 教 育 學 院 的 公 務 員 即 時 獲 得 長 俸 。 2001 年 3 月 初 , 校 方 管 理 層 與 員 工 及 講 師 協 會 商 討 推 行 「 提 早 退 休 計 劃 」 , 並 為 員 工 舉 行 公 開 論 壇 , 商 討 「 提 早 退 休 計 劃 」 參 加 資 格 和 程 序 的 初 步 構 思 。 校 方 還 向 所 有 員 工 發 出 電 子 郵 件 , 徵 詢 他 們 對 該 計 劃 的 意 見 。

6 月 , 教 育 學 院 校 董 會 的 人 事 委 員 會 兩 度 召 開 會 議 , 研 究 推 行 「 提 早 退 休 計 劃 」 的 建 議 , 人 事 委 員 會 亦 考 慮 到 教 育 學 院 的 未 來 發 展 , 以 及 員 工 和 講 師 協 會 的 意 見 。 2001 年 7 月 初 , 教 育 學 院 校 董 會 舉 行 特 別 會 議 , 討 論 「 提 早 退 休 計 劃 」 , 並 議 決 推 行 該 計 劃 。 教 育 學 院 校 董 會 及 人 事 委 員 會 舉 行 的 會 議 , 均 有 員 工 代 表 出 席 。

政 府 和 教 資 會 在 8 月 初 正 式 接 納 教 育 學 院 推 行 「 提 早 退 休 計 劃 」 的 各 項 財 政 承 擔 , 教 育 學 院 隨 即 向 全 體 員 工 宣 布 計 劃 細 則 。 該 計 劃 的 詳 細 財 務 安 排 在 9 月 中 旬 敲 定 後 , 便 開 始 通 知 所 有 經 初 步 確 定 為 適 宜 提 早 退 休 的 員 工 。 教 育 學 院 選 擇 在 當 時 通 知 員 工 , 目 的 是 避 免 所 有 員 工 長 時 間 因 前 景 不 明 朗 而 持 續 感 到 憂 慮 。 9 月 21 日 , 教 育 學 院 校 長 公 布 已 通 知 所 有 經 初 步 確 定 為 適 宜 提 早 退 休 的 員 工 。

   
( 二 ) 截 至 2001 年 10 月 23 日 , 教 育 學 院 共 有 15 個 學 系 和 中 心 , 各 學 系 和 中 心 的 人 手 由 1 至 65 人 不 等 , 員 工 合 共 380 名 , 其 中 144 名 為 合 約 員 工 , 餘 下 236 名 則 為 由 前 教 育 學 院 轉 職 的 員 工 及 按 可 享 該 校 退 休 金 制 度 聘 用 的 員 工 。 在 1998/99 、 1999/2000 及 2000/2001 三 個 學 年 內 , 分 別 有 6 、 11 和 7 名 教 職 員 入 職 , 另 有 11 、 8 和 5 名 教 職 員 離 職 。

教 育 學 院 的 長 遠 教 學 發 展 計 劃 , 是 由 教 育 學 院 與 各 學 系 / 學 院 一 同 制 訂 , 教 職 員 也 有 參 與 , 計 劃 最 後 提 交 教 資 會 批 准 。

   
( 三 ) 教 育 學 院 決 定 採 用 由 管 理 層 主 導 的 退 休 計 劃 時 , 已 審 慎 研 究 過 推 行 計 劃 對 學 院 的 未 來 發 展 , 員 工 士 氣 , 學 生 的 利 益 和 教 育 質 素 各 方 面 的 影 響 。 教 育 學 院 管 理 層 一 直 與 員 工 和 講 師 協 會 交 換 意 見 , 務 求 把 該 計 劃 可 引 起 的 任 何 負 面 影 響 減 至 最 低 。 實 際 上 , 教 育 學 院 亦 接 納 了 員 工 的 建 議 , 聘 請 人 力 資 源 顧 問 協 助 推 行 該 計 劃 , 以 維 護 學 生 和 受 影 響 員 工 的 權 益 為 大 前 提 。 教 育 學 院 校 董 會 在 2001 年 10 月 31 日 一 致 通 過 , 繼 續 推 行 「 提 早 退 休 計 劃 」 , 並 決 議 成 立 專 責 小 組 , 盡 量 為 受 影 響 的 員 工 作 出 最 優 惠 的 離 職 安 排 , 和 協 助 他 們 轉 職 。 該 專 責 小 組 的 成 員 包 括 一 名 由 非 管 方 校 董 會 成 員 擔 任 的 主 席 、 兩 名 管 方 成 員 , 以 及 講 師 協 會 的 主 席 和 副 主 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