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據一些資助學校向本人反映,由於政府延遲撥款予學校作維修保養用途,以致校方在本年內難以為學校進行各項屋宇裝備及渠管的維修及保養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延遲作出撥款的原因:
(二)過去三年,每年當局給予資助及津貼學校作有關用途的撥款分別為何;
(三)將來會否減少這方面的撥款;若會,原因為何;
(四)有何計劃確保各資助及津貼學校妥善進行校舍的維修保養工作;及
(五)有否計劃檢查全港學校的污水渠的設計及保養情況,以預防病毒散播及保障學生的健康;若有,計劃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教育統籌局(教統局)每年都會邀請各資助學校申請下年度校舍大型修葺工程的非經常津貼,並根據學校的需要及工程部門的意見,制訂下一個財政年度的預算。教統局一向在財政年度初通知學校該年度的撥款,並預期學校在該財政年度內進行修葺工程。在2002年2月,我們嘗試提早通知學校2002/03財政年度的可能撥款,讓學校可盡早進行工程,事實上,大部份學校與工程部門都安排在暑假期間方進行校舍修葺工程。在本年度,教統局在2003年3月及4月分別通知學校有關大型修葺工程的撥款,較去年稍遲,相信對於學校的工程進度沒有影響。
此外,政府為資助學校提供學校及班級津貼,以支付日常運作的費用,包括一般維修保養工程所需費用,是項津貼屬於經常津貼,撥款並無任何延遲。
(二)在過去三年,政府每年為資助學校校舍大型修葺提供的撥款分別為:
資助學校修葺撥款 | |
---|---|
2000/01年度 | 7.3億元 |
2001/02年度 | 7.7億元 |
2002/03年度 | 7.9億元 |
(三)在過去兩年,政府為資助學校在大型修葺工程方面的撥款均有輕微增加。至於將來這方面的撥款,相信不會有太大的差異。
(四)現時各資助學校的大型修葺工程,主要由政府的工程部門管理和監督,確保工程項目皆符合工程標準及有關法例的要求。學校在日常維修保養方面,可向工程部門諮詢專業意見,並必須聘用合格工程人員進行維修工作。在緊急情況下,工程部門可應要求立即進行緊急維修。此外,教統局也會為學校安排特別項目的檢查,包括定期的電力測試及檢查等。
由本年度起,教統局計劃在校舍修葺工程中逐步加強學校的參與,並引入市場的專業服務,務使進一步提高校舍維修保養水平,以及更符合學校的需要。
(五)《教育規例》規定所有註冊為學校的建築物,其設計及結構須確保佔用人的健康及安全,以及所有校舍無論何時均須維持令人滿意的修葺。倘若校舍的衛生安排欠妥,校監須按教育統籌局常任秘書長書面通知,在指定期間內作出改動及改善。
資助學校的校舍設計、保養及維修情況一般較為理想。學校有污水渠出現損壞或滲漏,可即時申請緊急維修。教統局在邀請資助學校申請下年度校舍修葺工程非經常津貼的通告中,已提醒學校注意水渠喉管保養事宜,及遇有技術問題可與工程部門聯絡。在學校提出修葺工程申請後,工程部門會安排到校視察。
同時,教統局將會為所有學校提供有關校舍衛生安全的參考資料,包括衛生設備及污水渠的維修保養事宜。
完
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