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 法 會 問 題 第 十 條 ( 書 面 答 覆 )
會 議 日 期 : 二 零 零 零 年 一 月 五 日
提 問 者
作 答 者
問 題
( 一 ) |
過 去 3 年 , 在 食 肆 範 圍 內 發 生 並 引 致 工 人 受 傷 的 職 業 意 外 的 數 字 , 以 及 其 佔 整 體 職 業 意 外 數 字 的 百 分 比 ; |
( 二 ) |
當 中 有 多 少 宗 意 外 亦 造 成 顧 客 受 傷 ; 及 |
( 三 ) |
該 等 意 外 的 主 要 成 因 為 何 ; 當 局 有 何 措 施 減 少 此 類 意 外 ? |
答 覆 :
( 一 ) |
過 去 三 年 , 飲 食 業 職 業 意 外 引 致 受 傷 的 數 字 及 其 佔 整 體 職 業 意 外 數 字 的 百 分 比 如 下 : |
年 度 |
1996 |
1997 |
1998 |
飲 食 業 職 業 意 外 引 致 受 傷 的 數 字 |
12 789 |
13 380 |
13 197 |
佔 整 體 職 業 意 外 數 字 的 百 分 比 |
21.5% |
21.3% |
20.8% |
( 二 ) |
由 於 勞 工 處 負 責 執 行 的 職 業 安 全 及 健 康 法 例 旨 在 保 障 工 作 中 的 僱 員 , 該 處 並 沒 有 備 存 有 關 食 肆 顧 客 受 傷 的 統 計 數 字 。 |
( 三 ) |
勞 工 處 對 意 外 進 行 的 分 析 結 果 顯 示 , 飲 食 業 職 業 意 外 最 常 見 的 原 因 是 (i) 接 觸 灼 熱 的 表 面 或 物 質 ; (ii) 被 手 用 工 具 所 傷 ; (iii) 碰 撞 固 定 或 停 留 不 動 的 物 體 ; (iv) 提 舉 或 搬 運 時 受 傷 ; 以 及 (v) 滑 倒 、 絆 倒 或 跌 倒 在 等 高 的 平 面 上 。 鑑 於 飲 食 業 職 業 意 外 引 致 受 傷 的 數 目 眾 多 , 勞 工 處 已 推 行 一 項 特 別 的 策 略 , 幫 助 業 界 改 善 工 作 安 全 。 特 別 策 略 計 有 推 行 兼 具 推 廣 和 教 育 作 用 的 活 動 、 為 發 生 最 多 意 外 的 食 肆 管 理 層 提 供 協 助 , 以 及 執 法 行 動 , 包 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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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勞 工 處 在 過 去 兩 年 共 出 版 了 12 種 與 飲 食 業 安 全 及 健 康 有 直 接 關 係 的 手 冊 和 單 張 。 該 處 亦 特 別 為 飲 食 業 印 製 了 兩 期 安 全 通 訊 。 此 外 , 職 業 安 全 健 康 局 ( 職 安 局 ) 亦 製 作 及 派 發 了 10 000 套 《 飲 食 業 職 安 健 自 助 餐 》 資 料 冊 給 食 肆 , 並 在 過 去 三 年 舉 辦 了 兩 次 廚 房 安 全 比 賽 和 12 次 有 關 飲 食 業 安 全 及 健 康 的 研 討 會 及 工 作 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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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在 一 九 九 九 年 七 月 至 十 月 期 間 , 勞 工 處 與 職 安 局 、 職 工 會 和 飲 食 業 合 辦 “ 飲 食 業 良 好 工 地 管 理 獎 勵 計 劃 ” 。 此 外 , 勞 工 處 亦 與 職 安 局 在 一 九 九 九 年 十 二 月 初 合 辦 飲 食 業 安 全 研 討 會 , 內 容 包 括 法 例 規 定 、 職 業 安 全 標 準 及 體 力 處 理 風 險 評 估 等 等 。 上 述 獎 勵 計 劃 和 安 全 研 討 會 廣 受 業 界 歡 迎 。 類 似 的 安 全 研 討 會 會 在 二 零 零 零 年 一 月 十 三 日 舉 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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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自 一 九 九 九 年 年 中 以 來 , 勞 工 處 一 直 與 職 業 安 全 記 錄 欠 佳 的 食 肆 的 管 理 層 聯 絡 , 透 過 風 險 評 估 向 他 們 提 供 協 助 , 並 提 出 可 採 取 哪 些 預 防 措 施 的 意 見 。 他 們 的 反 應 普 遍 良 好 ; 以 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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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執 法 方 面 ,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至 一 九 九 九 年 十 一 月 , 勞 工 處 職 業 安 全 主 任 先 後 巡 查 食 肆 7 946 次 , 其 間 共 發 出 192 份 敦 促 改 善 通 知 書 , 要 求 有 關 負 責 人 從 速 糾 正 巡 查 中 所 發 現 的 違 例 事 項 。 該 處 又 分 別 於 一 九 九 八 年 和 一 九 九 九 年 ( 一 月 至 十 一 月 ) 向 違 反 安 全 法 例 規 定 的 食 肆 發 出 151 張 和 99 張 傳 票 。 該 處 會 繼 續 致 力 進 行 這 些 執 法 工 作 , 確 保 各 食 肆 能 提 供 安 全 的 工 作 環 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