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 法 會 問 題 第 七 條 ( 書 面 答 覆 )
會 議 日 期 : 二 零 零 二 年 二 月 六 日
提 問 者 : 李 鳳 英 議 員
作 答 者 : 教 育 統 籌 局 局 長
問 題 :
關 於 職 業 訓 練 局 舉 辦 的 學 徒 訓 練 計 劃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是 否 知 悉 :
( 一 ) |
過 去 兩 年 , 哪 些 新 行 業 被 納 入 該 計 劃 , 以 及 該 局 為 此 新 聘 的 學 徒 督 察 人 數 ; 若 沒 有 納 入 新 行 業 , 原 因 為 何 ; 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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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
該 局 現 正 考 慮 把 哪 些 行 業 納 入 該 計 劃 ? |
答 覆 :
主 席 女 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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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
在 過 去 兩 年 , 由 於 職 業 訓 練 局 (職 訓 局 )正 進 行 有 關 學 徒 訓 練 計 劃 的 檢 討 工 作 , 因 此 並 無 新 行 業 被 納 入 為 學 徒 條 例 的 指 定 行 業 。 由 於 上 述 的 檢 討 工 作 , 職 訓 局 現 正 建 議 對 學 徒 條 例 作 出 修 訂 , 藉 以 確 立 一 個 更 具 靈 活 性 及 以 技 能 為 本 的 學 徒 計 劃 。 我 們 期 望 在 推 出 經 改 革 的 學 徒 計 劃 的 同 時 , 能 揀 選 更 多 合 適 的 行 業 作 為 學 徒 條 例 的 指 定 行 業 。 而 為 着 行 政 順 暢 的 考 慮 , 我 們 計 劃 把 指 定 新 行 業 及 有 關 修 訂 學 徒 條 例 的 立 法 工 作 一 併 進 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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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
"影 音 及 無 線 電 技 工 " 及 "屋 宇 裝 備 技 工 " 已 被 揀 選 為 可 能 的 指 定 行 業 。 除 這 兩 個 行 業 外 , 職 訓 局 正 諮 詢 其 各 個 訓 練 委 員 會 , 徵 求 有 關 增 加 學 徒 條 例 指 定 行 業 的 建 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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