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印 刷 業 商 會 第 三 十 三 屆 理 監 事 就 職 典 禮 暨 聯 歡 晚 會 教 育 統 籌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羅 范 椒 芬 致 辭 全 文
李 德 榮 理 事 長 、 各 位 理 監 事 、 各 位 嘉 賓 :
多 謝 何 家 鏗 先 生 邀 請 我 出 席 香 港 印 刷 業 商 會 第 三 十 三 屆 理 監 事 就 職 典 禮 暨 聯 歡 晚 會 , 讓 我 有 機 會 認 識 各 位 印 刷 業 的 翹 楚 。 首 先 讓 我 祝 賀 新 一 屆 的 理 監 事 , 在 你 們 帶 領 之 下 , 香 港 的 印 刷 業 定 能 不 斷 提 升 水 平 及 發 展 , 保 持 全 球 的 領 導 地 位 。
2.香 港 的 印 刷 技 術 達 到 世 界 水 平 , 亦 是 全 球 最 大 的 印 刷 中 心 之 一 , 印 刷 業 對 香 港 的 經 濟 發 展 作 出 了 重 大 的 貢 獻 。 在 二 零 零 一 年 , 印 刷 業 的 生 產 總 值 超 過 一 百 四 十 億 元 1。 現 時 本 港 印 刷 業 的 從 業 員 超 過 三 萬 人 。 預 測 到 二 零 零 七 年 , 印 刷 業 的 人 力 需 求 會 保 持 穩 定 , 其 中 屬 技 師 及 經 理 級 的 , 特 別 是 專 業 及 輔 助 專 業 人 員 , 需 求 會 有 所 增 長 , 但 對 技 工 的 需 求 則 下 跌 。 這 個 發 展 趨 勢 , 反 映 香 港 的 經 濟 正 朝 高 增 值 方 向 發 展 。 隨 著 內 地 越 來 越 對 外 開 放 , 包 裝 印 刷 的 工 序 必 然 會 陸 續 遷 移 到 成 本 較 低 的 內 地 城 市 , 香 港 則 提 供 設 計 及 其 他 後 勤 支 援 服 務 。 現 今 印 刷 技 術 發 展 迅 速 , 廣 泛 應 用 數 碼 科 技 , 業 內 人 士 要 保 持 競 爭 力 , 便 要 不 斷 更 新 知 識 和 提 升 本 身 的 技 術 水 平 。
3.香 港 印 刷 業 商 會 向 來 致 力 推 動 業 內 人 員 的 培 訓 工 作 , 更 積 極 支 持 政 府 所 推 行 與 印 刷 業 有 關 的 培 訓 計 劃 及 活 動 。 就 以 「 技 能 提 升 計 劃 」 為 例 , 印 刷 業 是 率 先 參 與 計 劃 的 行 業 , 對 推 動 僱 主 、 僱 員 、 政 府 及 培 訓 機 構 四 方 的 合 作 , 起 著 積 極 的 示 範 作 用 。 貴 會 更 大 力 向 會 員 宣 傳 , 讓 業 界 員 工 能 從 計 劃 中 受 惠 。 自 二 零 零 一 年 九 月 至 今 , 技 能 提 升 計 劃 共 提 供 了 多 達 三 十 八 個 不 同 種 類 有 關 提 升 印 刷 技 術 的 課 程 , 有 超 過 三 千 八 百 人 次 接 受 培 訓 , 是 該 計 劃 之 下 最 受 歡 迎 的 培 訓 課 程 之 一 , 口 碑 甚 佳 。 何 家 鏗 先 生 和 各 位 參 與 籌 劃 工 作 的 業 界 代 表 , 居 功 不 少 。
4.憑 著 印 刷 同 業 自 強 不 息 , 不 斷 投 資 現 代 化 印 刷 設 備 和 掌 握 印 刷 科 技 的 新 知 識 , 我 深 信 香 港 印 刷 業 定 能 鞏 固 其 領 導 地 位 。 與 其 他 製 造 業 不 同 , 紙 品 及 印 刷 業 有 超 過 七 成 屬 內 銷 , 因 此 , 業 內 前 景 主 要 視 乎 香 港 的 經 濟 情 況 而 定 。 中 央 政 府 近 期 放 寬 內 地 人 來 港 旅 遊 及 頒 布 更 緊 密 經 貿 安 排 , 有 助 本 港 經 濟 復 蘇 。 中 國 成 功 加 入 世 貿 , 亦 可 刺 激 區 內 經 濟 活 動 , 加 上 生 產 成 本 近 年 大 幅 下 降 , 令 本 港 印 刷 業 的 競 爭 力 加 強 。 相 信 香 港 印 刷 業 的 前 景 依 然 商 機 處 處 , 可 望 更 上 一 層 樓 。
5.另 外 , 值 得 一 提 的 是 在 過 去 幾 個 月 , 香 港 受 到 非 典 型 肺 炎 疫 症 影 響 , 社 會 普 遍 彌 漫 着 焦 慮 不 安 的 情 緒 , 大 部 分 行 業 都 受 到 不 同 程 度 的 衝 擊 。 貴 會 不 單 協 助 業 界 積 極 面 對 和 克 服 困 難 , 而 且 願 意 為 受 疫 症 影 響 的 其 他 人 士 出 一 分 力 。 貴 會 除 在 業 界 募 集 善 款 捐 予 「 護 幼 教 育 基 金 」 外 , 更 義 務 協 助 基 金 印 製 精 美 的 感 謝 狀 , 送 給 所 有 捐 款 贊 助 人 。 在 此 , 我 謹 代 表 「 護 幼 教 育 基 金 」 的 所 有 受 惠 人 士 , 向 你 們 衷 心 致 謝 。
6.最 後 , 我 謹 祝 香 港 印 刷 業 商 會 會 務 蒸 蒸 日 上 , 並 祝 各 位 生 意 興 隆 , 工 作 愉 快 。 多 謝 。
1 來 源 : 香 港 統 計 處 《 香 港 統 計 月 刊 》 , 2 0 0 3 年 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