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活動物資
物資樣式 及 借用規則及手續
「我的行動承諾」主題及副題拍照道具
首要培育價值觀及態度主題拍照道具
樂諾小太陽座地拍照道具
借用規則及手續
- 學校只須下載申請書,填妥後傳真或電郵至教育局課程發展處德育、公民及國民教育組 1。申請一經批核,本組將會以電話通知申請人前來到取活動物資。
- 領取和歸還借用活動物資時,請檢查清楚道具是否齊備完好,並簽署作實。
- 每間學校借用活動物資的總數量最多為10件;每件道具借用期最多為14個工作天。
- 請學校妥善保管借用的活動物資。
教育局課程發展處德育、公民及國民教育組 1 地址:九龍彌敦道405號九龍政府合署四樓 電話:2153 7491 傳真:3426 9265 電郵:info_mcne1@edb.gov.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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