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前言
在初中階段(中一至中三),《基本法》教育是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各個相關科目不可或缺的部分,同時是德育及公民教育課程框架下價值觀教育的一部分。設有生活與社會課程(中一至中三)的學校,學習和教授與《基本法》有關的單元佔約15小時,而未有在初中設有生活與社會課程或設有生活與社會課程(中一至中三)但沒有教授與《基本法》有關的單元的學校,教育局發展了15小時的「憲法與《基本法》」獨立單元*。因應《香港國安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教育局在「單元2. 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加入「增潤部分:國家安全」。
在推行方面,學校可按照校情將「憲法與《基本法》」獨立單元作為德育及公民教育課程的一部分教授;或在時間表內以獨立單元的模式教授。
*「憲法與《基本法》」教材的內容主要將早前由教育局編製的「明法達義」教材套優化,以便學校在初中使用。
II. 學與教資源
為支援「憲法與《基本法》」的推行,教育局編製了現成的學與教資源供學校使用,下列為可供下載的電腦簡報:
單元 | 課時 | 學與教資源 |
1. 「一國兩制」的歷史背景、《基本法》的憲制地位、制定和公布過程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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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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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潤部分:國家安全 | 3 | |
3. 《基本法》的解釋和修改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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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 2.5 | |
5. 香港特區政治體制的基本特點 | 3 | |
6. 《基本法》與公共財政 | 0.5 | |
7. 《基本法》如何保障香港的金融和貿易發展 | 2 | |
8. 《基本法》與日常生活 | 2 | |
9. 對外事務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