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在2018年施政報告中指出「教育局一直提倡多元教學模式,以提高學生學習動機及促進自主學習」,並建議「向公營及直資學校發放全新、恆常的「全方位學習津貼」, 以支援學校在現有基礎上更大力推展全方位學習」,當中包括「在人文學科……組織更多走出課室的體驗學習活動」,從而幫助「學生建立正面的價值觀和態度,提升服務精神和責任感,以及培養正向思維和品德修養。」
全方位學習可讓學生走出課室在真切情境和實際環境中體驗和學習,令學生掌握單靠課堂學習難以達到的學習目標。通過將科目的學習內容與全方位學習活動有機結合,教師能幫助學生豐富其學習經歷。
在設計全方位學習活動前,教師須參照相關的學校活動指引(網址:https://www.edb.gov.hk/tc/sch-admin/admin/about-activities/sch-activities-guidelines/index.html),當中包括《學校課外活動指引》和《戶動指引》等。
初中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
學校可參考以下兩種主要的課程組織模式,組織初中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的核心元素/必須學習的內容:
此外,《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指引(小一至中六)》(2017)提出七個主要課程發展重點,包括人文素養、開拓與創新精神、價值觀教育(包括《基本法》教育)、電子學習、共通能力及其綜合運用、促進對國家及世界的認識,及跨課程語文學習。這些主要課程發展重點可連貫地結合起來,作為促進學校在本學習領域課程發展的指南。
學校無論採用哪種課程組織模式,也可同時推動本學習領域的七個主要課程發展重點,並運用全方位學習,幫助豐富學生的知識基礎,以及促進他們積極參與學習過程。
生活與社會課程/綜合人文科為本的全方位學習活動
規劃以生活與社會課程/綜合人文科為本的全方位學習活動時,應緊扣相關課程的學習元素,並加入考察前的準備工作和後續活動,以鞏固和延展學生的學習。近年來,教育局 課程發展處 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組透過不同的教師專業培訓活動,讓教師了解如何透過全方位學習活動,連繫本學習領域課程的學習目標和學生的學習經歷。以下為在培訓活動中所採用相關學與教資源,除原設計外,並按照參加者的意見加以修訂。教師可根據不同課程的課堂重點,選取和使用資源內不同的部份。
另外,本資源各主題的學與教材料的最終部分均列出與課題相關的《基本法》條文,讓教師透過有趣和有意義的全方位學習活動與本學習領域的課程有機結合,並在課堂進行解說和總結時,能讓學生深入體會到《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性文件,及它如何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從而幫助學生從經濟、歷史、政制、法律等多維度了解《基本法》的源起和實施情況。
社區學習資源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