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時: | 共600學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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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讀組合: | 3科必修科目 + 2科補充科目 + 3個選修科目 (共600學時) 或 3科必修科目 + 5科補充科目 (共600學時) |
必修科目: | 中國語文(120學時) 英國語文(120學時) 數學(60學時) |
補充科目*: | 生涯規劃(60學時) 數碼公民(60學時) 人際傳意與個人發展(60學時) 科技創新技能(60學時) 延伸數學(60學時) |
選修科目: | 選修科目以群組形式提供,每個群組包括三個各60學時的選修科目。(共180學時的三科選修科目,各科60學時) 選修科目由院校各自發展,內容以實用為主,涵蓋不同範疇,以迎合學員不同的興趣和性向。 |
修讀模式: | 全日制或兼讀制 |
修讀年期: | 全日制:一年 兼讀制:一般可於兩年內完成 |
畢業要求及頒發應用教育文憑的安排: | 所有全日制及兼讀制的學員均須在全部八個科目分別取得整體評核及格,並在每個科目的出席率達最少80%,及須於修讀期間參加至少10小時的全方位學習活動,方符合畢業要求,可獲發應用教育文憑。 全日制:學員須於同一院校完成所有科目,方會獲發文憑。 兼讀制:學員可報讀不同院校所提供的科目,並於修畢每一科目後獲發成績單及修業證明。在首次報讀選修科目時,學員必須選擇其中一間院校提供的其中一個選修科目群組,而不能自行組合不同選修群組中的選修科目來修讀。學員完成整個課程後,可獲修讀時數最多的院校頒授文憑。 |
重修安排: | 學員如於個別科目未能取得及格的成績,可以兼讀制形式重修該科目,以達致畢業要求。惟不論全日制或兼讀制學員必須於首次入讀課程起計四年內完成所有科目,否則不會獲發文憑。 |
除英國語文科外,所有應用教育文憑課程均以粵語為授課語言及主要以中文編寫教材。部份選修科目會使用以英文編寫的教材及以英文作評核。
選修科目部份應用教育文憑課程的選修科目/選修科目群組是按照《能力標準說明》為基礎而設計,並已通過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的評審為《能力標準說明》為本課程。成功修畢這些《能力標準說明》為本課程的應用教育文憑學員,可獲頒發相關的《能力標準說明》為本課程的獨立資歷證書。有關這些《能力標準說明》為本課程的課程資料已上載資歷名冊。《能力標準說明》為資歷架構下成立的行業培訓諮詢委員會所制訂的。詳情見資歷架構網頁https://www.hkqf.gov.hk/tc/scs/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