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2008年成立 10 億元的政府獎學基金(基金),向在港修讀全日制公帑資助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的傑出學生提供獎學金。為進一步發展香港成為國際教育樞紐,基金其後進行了數次注資,以提供更多不同類型的獎學金予學生,當中包括副學位課程學生。基金產生的投資收入用於為優秀的本地和非本地學生提供獎學金。
每個學年,政府從基金投資收入撥出一定金額予十所提供公帑資助全日制副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的院校(包括八所教資會資助院校、香港演藝學院和職業訓練局),用作頒發獎學金。政府於2018年向基金額外注資8億元,從2019/20學年起頒發更多獎項,以鼓勵學生在學術及非學術領域上追求卓越。
甄選準則
院校會考慮以下的因素,並因應不同學生類別作出適當調整,以決定每位申請的學生應否獲發獎學金:
公帑資助全日制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的學生
(a) 學業成績卓越;
(b) 對院校/社會有受肯定的貢獻;
(c) 具備領導才能及良好的溝通技巧;及/或
(d) 對本港社會有高度承擔。
公帑資助全日制副學位課程的學生
(a) 學業成績優良;
(b) 具備領導才能及良好的溝通技巧;
(c) 對院校/社會作出重大貢獻;及/或
(d) 對本港社會有高度承擔。
B. 基金下的獎學金/獎項
(i) 一帶一路獎學金
為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教育合作,由2016/17學年起,政府在特定地區獎學金計劃下增設「一帶一路獎學金」,授予來自「一帶一路」沿線地區特定國家的學生。為吸引更多傑出的非本地學生來港升學,「一帶一路獎學金」在2019/20學年分為以下三個類別,以全面涵蓋「一帶一路」沿線地區:
(a)「一帶一路獎學金—特定國家」 - 適用於印尼、馬來西亞、泰國、緬甸、蒙古國和哈薩克斯坦的學生;
(b)「一帶一路獎學金—其他國家」- 適用於來自一帶一路國家(印尼、馬來西亞、泰國、緬甸、蒙古國和哈薩克斯坦除外)的學生;以及
(c)「一帶一路獎學金—研究院研究課程」 - 適用於來自一帶一路國家的研究院研究課程學生。
(a)及(b)將授予來港修讀公帑資助全日制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的非本地學生,而(c)則惠及從「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來港修讀公帑資助全日制第一年研究院研究課程的非本地學生。得獎學生會在所修讀課程的正常修業期內獲發全額學費資助,如學術表現令人滿意,可每年續領獎學金。政府於2024年向基金額外注資10億元,以期從2024/25學年起增加「一帶一路獎學金」的名額五成。
有關上述各獎學金的詳情,可瀏覽此網頁 https://www.studyinhongkong.edu.hk/hk/hong-kong-education/scholarships.php。查詢詳情,請以電郵與教育局聯絡(hksbr@edb.gov.hk)。
(ii) 卓越表現獎學金
為吸引更多優秀本地學生留港升學和更多出色的非本地學生來港就學,卓越表現獎學金於2008年設立,以表揚於香港修讀公帑資助全日制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的本地與非本地學生的卓越表現。得獎的本地學生每年可獲頒獎學金40,000元,非本地學生每年可獲80,000元。
此外,政府於2011年向基金注資2億5,000萬元,以便由2011/12學年起,撥款予五所開辦公帑資助全日制副學位課程的院校(包括香港城市大學、香港教育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演藝學院和職業訓練局),用作頒發獎學金(香港城市大學及香港理工大學已於2022/23學年起停辦公帑資助全日制副學位課程)。得獎的本地與非本地副學位課程學生每年可獲頒獎學金20,000元至30,000元。 有關政府獎學基金的查詢,請電郵至hkgsf@edb.gov.hk與教育局聯絡。
有關卓越表現獎學金的獲獎學生人數和頒發款項
學士學位及以上程度課程的學生
學年 | 獲獎學生人數 | 頒發款項 |
---|---|---|
2008/09 | 230 | 一千二百萬元 |
2009/10 | 441 | 二千四百萬元 |
2010/11 | 514 | 二千九百萬元 |
2011/12 | 514 | 二千九百萬元 |
2012/13 | 710 | 四千二百萬元 |
2013/14 | 834 | 四千七百萬元 |
2014/15 | 854 | 四千七百萬元 |
2015/16 | 865 | 四千七百萬元 |
2016/17 | 869 | 四千八百萬元 |
2017/18 | 747 | 四千二百萬元 |
2018/19 | 751 | 四千二百萬元 |
2019/20 | 856 | 四千七百萬元 |
2020/21 | 841 | 四千七百萬元 |
2021/22 | 822 | 四千七百萬元 |
2022/23 | 838 | 四千七百萬元 |
副學位課程的學生
學年 | 獲獎學生人數 | 頒發款項 |
---|---|---|
2011/12 | 143 | 三百萬元 |
2012/13 | 421 | 九百萬元 |
2013/14 | 555 | 一千二百萬元 |
2014/15 | 564 | 一千二百萬元 |
2015/16 | 568 | 一千二百萬元 |
2016/17 | 570 | 一千二百萬元 |
2017/18 | 479 | 一千萬元 |
2018/19 | 478 | 一千萬元 |
2019/20 | 583 | 一千二百萬元 |
2020/21 | 583 | 一千二百萬元 |
2021/22 | 577 | 一千二百萬元 |
2022/23 | 579 | 一千二百萬元 |
(iii) 才藝發展獎學金 及 外展體驗獎
2012年,政府再向基金注資10億元,成立兩項新的奬學金及奬勵計劃,以惠及更多學生。新的奬學金及奬勵計劃於2012/13學年成立,名為「才藝發展獎學金」及「外展體驗獎」,以表揚學業成績優異兼在非學術領域有過人成就與才華的學生。不論是本地或非本地學生,每名修讀公帑資助全日制副學位或以上課程而獲頒發「才藝發展獎學金」或「外展體驗獎」的學生,獎項金額均定為10,000元。
「才藝發展獎學金」旨在表揚學業成績優異兼在非學術領域有過人成就與才華的學生,支持他們進一步發展他們的才能。得獎的本地或非本地學生須就讀公帑資助全日制副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獲頒發獎學金的學生須在以下其中一項才藝取得成就或嶄露才華:
(一) 體育運動和競藝;
(二) 音樂和表演藝術;
(三) 文化、美術和設計;或
(四) 創新和科技。
「外展體驗獎」旨在支持由院校提名的優異學生到香港境外,參加由院校舉辦或認可的學習、實習或服務計劃,以及國家、地區和國際性活動及比賽。得獎的本地或非本地學生須就讀公帑資助全日制副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部份外展體驗獎活動和得獎學生反思報告可以在這裡(只提供英文版本)找到。
(iv) 展毅表現獎
2013年,政府再向基金注資2,000萬元﹐在2013/14學年增設「展毅表現獎」,以嘉許值得讚揚而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專上學生,鼓勵他們在學業及其他方面追求卓越。不論是本地或非本地學生,每名修讀公帑資助全日制副學位或以上課程而獲頒發「展毅表現獎」的學生,獎項金額均為15,000元。
^特殊教育需要涵蓋特殊學習困難、智力障礙、自閉症、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肢體傷殘、視覺障礙、聽力障礙、言語障礙及其他。
C. 中國香港-APEC獎學金
由2014/15學年起,來自亞太經合組織(APEC) 會員體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獎學基金的非本地得獎者將同時獲頒 「中國香港-APEC獎學金」,以支持及推行APEC獎學金倡議。該倡議主張公私部門創立及提供獎學金、訓練與實習機會,以惠及APEC會員體(尤指發展中會員體)的青年學生及女性們。有關 APEC獎學金倡議之簡介可參考網頁 http://education.apec.org/ (只有英文版)。
D. 參與院校的連結
關於這個獎學金及不同院校所提供的其他獎學金的進一步資料,請參閱以下的連結:
有關在港升學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為專上學生提供之獎學金,可參考網頁http://www.studyinhongkong.edu.hk。
E. 其他資料
預算和年度報告
基金經審計帳目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