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自我評估(自評)是質素保證的重要一環,為優化教育工作的核心,所有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計劃)的幼稚園均須持續進行自評。過去多年,學校隨着經驗的累積,已建立自評機制,發揮團隊的專業力量。為提升自評效能,學校除在推行工作計劃的層面,落實「策劃─推行─評估」的自評循環理念外,仍可繼續加強課程的規劃、監察和評鑑,包括提升教師的反思能力,以持續學校的發展。 所有參加計劃的幼稚園須按現行做法,運用學校報告範本,記錄自評結果和規劃來年的發展計劃。報告範本的設計旨在幫助學校掌握發展步伐,探討可改善的空間和促進發展的有利因素,貫徹自評理念,規劃未來的工作,讓學校持續進步。為加強問責和提高管理的透明度,教育局強烈建議參加計劃的幼稚園將學校報告上載至學校網頁,讓持份者(包括家長)閱覽以知悉學校的發展情況。 教育局亦鼓勵不參加計劃的幼稚園,參考優化的表現指標(幼稚園)進行自評,持續自我完善。 |
1. | 學校自我評估手冊 (2024年8月版本) |
2. | 學校報告範本 |
3. | 表現指標(幼稚園) |
4. | 學校自我評估工作坊2024 (2024年1月6日) |
5. | 持份者問卷調查 |
1. | 問: | 2024年的《學校自我評估手冊》和以往的有甚麼主要分別? |
答: | 《學校自我評估手冊》內所述的學校自我評估機制與以往的並無分別,手冊內容的修訂主要是因應「學校報告」範本作補充解說。 | |
2. | 問: | 2024年的「學校報告」範本和以往的有甚麼主要的分別? |
答: | 報告範本的大綱與以往的大致相若,仍以檢視學校現況及評述工作計劃的成效為始,制定下學年的工作計劃作結。為促進學校檢視及評述工作的成效,以下項目有相應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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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問: | 為何學校報告需要描述教師的專業發展需要? |
答: | 此是為協助學校評鑑培訓計劃的成效,以便學校跟進。學校如能準確檢視和了解教學團隊的專業發展需要,將可以更有系統和聚焦地制定持續專業發展計劃,進一步提升教育質素。 | |
4. | 問: | 報告中「我們對兒童的支援」是指甚麼? |
答: | 此是指學校為照顧兒童所提供的支援,包括直接對兒童的關顧及支援,以及通過支援教師和家長間接使兒童受惠的工作。學校與不同持份者和社會人士建立良好夥伴關係,亦有助支援兒童的多元需要,促進他們的學習和成長。 關顧及支援涵蓋的對象包括所有兒童,學校在檢視支援工作的成效時,可因應不同的重點對象,包括有特殊需要的兒童、不同背景需要的兒童、新入學及將升讀小一的兒童,分項交代支援工作、相關教師培訓和家長教育等措施,並評述其成效。學校在這方面的工作甚多,建議學校集中評述最近一年就支援兒童方面有改動或聚焦進行的工作,有助學校有效探討未來的發展方向。 | |
5. | 問: | 幼稚園是否只可使用教育局所提供的「持份者問卷(2017版)」以進行學校自評? |
答: | 幼稚園每年均須完成持份者問卷調查,蒐集持份者對學校的意見,以協助學校進行自我評估。教育局所提供的持份者問卷,對象包括教師、家長及支援人員,所設問題相信可協助幼稚園掌握校情,了解學校值得肯定及需要改善的地方。教育局強烈建議幼稚園使用「持份者問卷(2017版)」檢視學校的工作表現。幼稚園在使用教育局提供的「持份者問卷(2017版)」外,亦可按校本需要添加題目,以蒐集及分析持份者的意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