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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名稱: | 2025/26學年幼稚園幼兒班(K1)收生安排「臨時註冊信」申請表格 |
簡介 | 由2017/18學年起,教育局推行幼稚園教育計劃(下稱「計劃」)。在「計劃」下,為維持幼稚園業界的靈活性及多元特性,以及讓家長自由選擇,幼稚園收生原則上由校本處理。此外,家長須以教育局發出的有效註冊文件,為其子女向參加「計劃」的幼稚園或參加2025/26學年K1收生安排中「一人不佔多位」措施的非「計劃」幼稚園註註冊留位。 本局會為每名可在本港接受教育的兒童發出一張註冊文件:合資格接受「計劃」資助的兒童會獲發「幼稚園入學註冊證」(下稱「註冊證」);如不合資格接受該資助則會獲發「幼稚園入學許可書」(下稱「入學許可書」,有關家長須繳付未扣減「計劃」資助前的全額學費)。在「一人不佔多位」措施下,學童在一所幼稚園就讀期間,其註冊文件會由該幼稚園保管。 在特殊情況下,即使未到合適時候向現正就讀的幼稚園取回「註冊證」/「入學許可書」,一些家長或會安排子女在2025/26學年重讀*K1(原校/另一所幼稚園) 或轉讀另一所幼稚園。在這種情況下,有關家長可於2024年11月起向教育局申請「臨時註冊信」,以便其子女向有關幼稚園作臨時註冊留位之用。請注意,如以「臨時註冊信」辦理註冊手續,家長必須於其子女正式入讀有關幼稚園首天或之前,向該幼稚園提交其子女的有效「註冊證」/「入學許可書」,該幼稚園才可讓有關學童入讀。因此,以本表格申請的「臨時註冊信」的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 註 相關的非「計劃」幼稚園名單已上載教育局網頁(https://www.edb.gov.hk/k1-admission_tc),並會適時更新。 * 「註冊證」的有效期一般為三年,若個別家長因個人考慮(例如:學童個別情况、家庭因素、轉校等)安排子女重讀某一級别而延長幼稚園教育超過三年,家長一般須支付未扣減「計劃」資助前的全額學費。在特殊情況下,家長可向本局申請延長「註冊證」的有效期。教育局只會就有特殊需要學童的個別情況考慮延長「註冊證」有效期的申請。申請人必須提供相關證明,如由相關註冊醫生或專業人士(例如:兒科專科醫生、精神科醫生、教育心理學家、臨床心理學家等)簽發的評估報告,證明學童有特殊需要而需要就讀幼稚園的年期較一般的三年為長。 |
相關網站: | https://www.edb.gov.hk/k1-admission_tc |
(1) 郵寄地址: |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4樓1432室 |
(2) 親自遞交: |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4樓1432室 |
(3) 傳真號碼: | 不適用 |
(4) 電子郵件: | 不適用 |
(5) 線上提交: | 網上遞交「臨時註冊信」電子申請表格 |
查詢電話: | 3540 6808 / 3540 6811 |
電郵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