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 介
二 ○ 一 八 年 度 第 一 次 校 舍 分 配 工 作 已 經 展 開 。 是 次 校 舍 分 配 工 作 提 供 六 所 新 屋 邨 幼 稚 園 校 舍 , 供 合 資 格 的 申 辦 團 體 申 請 作 營 辦 非 牟 利 幼 稚 園 之 用 。
請 瀏 覽 是 次 校 舍 分 配 工 作 的 新 聞 稿 。
可 供 分 配 的 校 舍
瀏 覽 可 供 分 配 校 舍 的 詳 細 資 料 , 請 按 此 。
提 交 申 請 表 格 和 辦 學 計 劃 書
有 意 申 請 有 關 校 舍 的 團 體 , 請 按 照 以 下 程 序 提 交 申 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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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 間 表
二 ○ 一 八 年 九 月 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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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 止 遞 交 申 請 |
二 ○ 一 八 年 第 四 季 ( 暫 定 ) |
舉 行 校 舍 分 配 委 員 會 會 議 ( 如 有 需 要 , 將 會 邀 請 申 辦 學 團 體 闡 述 其 辦 學 計 劃 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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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一 九 年 第 一 季 ( 暫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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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布 分 配 結 果 |
申 請 表 格 及 填 表 須 知
下 載 申 請 表 格 及 填 表 須 知 , 請 按 此 。
邀 請 有 關 團 體 提 出 申 請 及 提 交 詳 細 辦 學 計 劃 書 一 事 屬 非 約 束 性 , 既 不 會 對 任 何 一 方 構 成 有 關 校 舍 分 配 的 任 何 形 式 的 要 約 或 作 出 任 何 形 式 的 要 約 的 依 據 , 亦 不 會 令 政 府 負 上 任 何 法 律 義 務 ; 同 時 不 會 妨 礙 校 舍 分 配 委 員 會 / 政 府 日 後 進 行 的 審 查 , 亦 不 會 迫 使 政 府 必 須 採 取 任 何 行 動 , 包 括 批 准 或 不 批 准 任 何 校 舍 分 配 , 不 論 已 接 獲 的 申 請 數 目 多 寡 。 這 次 邀 請 並 不 會 迫 使 政 府 必 須 把 校 舍 於 任 何 時 間 分 配 予 任 何 有 關 方 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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