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頁面
< 返回
目錄 > 有關教育局 >
表格及通告
-
表格
-
通告
< 返回
目錄 > 課程發展及支援 >
主要教育層面
-
幼稚園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返回
目錄 > 課程發展及支援 >
評估
-
基本能力評估
< 返回
目錄 > 學生及家長相關 >
生涯規劃教育及升學就業輔導
-
生涯規劃教育
-
商校合作計劃
< 返回
目錄 > 學生及家長相關 >
安全事宜
-
學生安全
-
校巴服務
< 返回
目錄 > 學生及家長相關 >
非華語學童
-
非華語學童教育服務
-
最新資訊
-
概覽
< 返回
目錄 > 學生及家長相關 >
計劃及設施
-
計劃
-
設施
< 返回
目錄 > 教師相關 >
資格、培訓與發展
-
資格
-
培訓
-
發展
< 返回
目錄 > 學校行政及管理 >
政策文件及報告
-
審計署署長第三十九號報告書小學教育
< 返回
目錄 > 公共及行政相關 >
招標公告
-
招標公告
-
工程招標公告
主要內容

家長電子專遞

家長電子專遞

教育局

2018年12月7日

本期焦點

  • 香港卓越獎學金計劃接受申請
  • 2017/2019年度中學學位分配遞交《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須知

 

香港卓越獎學金計劃接受申請

 

香港卓越獎學金計劃(獎學金計劃)現正接受申請。有意於2019/20學年(即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期間)起入讀香港境外世界知名大學的學士學位或研究院課程的合資格學生,可在2018年12月31日(下午6時)或之前,透過獎學金計劃網站(hkses.edb.gov.hk)的網上申請系統遞交申請。

 

獎學金計劃於2014年11月推出,目的是資助每屆最多100名本地傑出學生到香港境外的世界知名大學進修,培養具備環球視野、國際網絡,以及一流教育水平的優秀人才,從而提升香港於全球化知識型經濟環境下作為亞洲國際都會的競爭力。同時,獎學金計劃旨在資助學業成績優異的清貧學生入讀香港境外的知名大學。

 

奬學金計劃申請人須符合以下兩項準則:

 

(a) 擁有本港居留權或本港入境權或持單程證進入香港;以及

(b) 在境外課程開展前連續在港住滿3整年。

 

此外,在學士學位課程方面,只有在港接受正規學校教育的學生才符合資格。這涵蓋所有在港接受高中教育的香港學生,包括在港修讀本地課程及非本地課程學生。在研究院課程方面,不論申請人學歷是在本港或境外取得,均符合申請資格。

 

獎學金計劃的甄選原則是擇優而取,並以選拔最優秀的香港學生入讀世界知名大學或課程為目標。甄選工作取決於申請人的學業成績及其他個人特質,例如領導才能和潛質、對香港的貢獻和承擔等。申請人就修畢課程後回港工作並對香港作出貢獻所擬定的計劃,將會是甄選時的主要考慮因素。

 

得獎者必須修畢指定課程,並承諾畢業後回港工作最少兩年,或相當於獲獎學金資助的年期,兩者以較長者為準。

 

所有得獎者無須通過入息資產審查均可獲發獎學金支付學費,2019/20年起,有關上限將由每年25萬港元提高至每年30萬港元。此外,需要額外升學支援的學生可獲發放經入息資產審查的助學金,以每名學生每年20萬港元為上限,以支付生活及其他學習上的開支。如得獎者同時獲其他助學計劃資助同一海外升學計劃,本獎學金計劃下的資助金額會相應下調。

 

如有查詢,歡迎致電3509 7395或電郵至 hkses@edb.gov.hk。如欲了解更多關於獎學金計劃的詳情,請瀏覽獎學金計劃網站。

 

 

2017/2019年度中學學位分配遞交《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須知

 

參加本年度中學學位分配辦法小六學生的家長,如希望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為其子女申請官立、資助、按位津貼中學及參加派位的直接資助計劃(直資)中學的自行分配學位,必須使用教育局於十二月上旬經小學派發的《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

 

家長在填寫和遞交申請表時,必須留意:

  1. 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不受地區限制,但家長只可以向不多於兩所參加派位的中學遞交申請,有關名單及其可供申請的自行分配學位數目列載於《申請中一自行分配學位手冊》內,家長可向子女就讀的小學借閱、瀏覽教育局網頁(http://www.edb.gov.hk/tc/edu-system/primary-secondary/spa-systems/secondary-spa/general-info/index.html)或透過24小時自動電話查詢系統(電話:2891 0088)的圖文傳真服務,以獲取相關資料。
  2. 各參加派位的中學將在同一期間接受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日期為明年一月三日至一月十七日。
  3. 家長應留意學校公布的收生準則及比重,以及學校所需的資料,例如成績表、證書、參與課外活動及社區服務的證明。學生毋須向中學提交小學推薦信或填報校內各科的分數或名次。學校可以安排面試,並會通知申請人有關安排。
  4. 家長把《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交往有關的中學前,應先在申請表上填上有關中學的名稱,撕下並保留印有「選校次序」的部分。家長把表格交往申請中學後,應取回已蓋上中學校印、名稱及編號的家長存根,以作確認。申請表一經遞交,不可撤回、取消或更改選校次序。
  5. 家長不應向多於兩所參加派位的中學遞交申請,否則其子女的自行分配學位申請將被取消。
  6. 無論家長有否為子女申請自行分配學位,均須於明年五月初統一派位選校時,將填妥的《中一派位選擇學校表格》,經就讀小學交回教育局,以便有關學生在未獲自行分配學位時,仍可經統一派位程序獲分配中一學位。
  7. 家長除了可為子女報讀不多於兩所參加派位的中學外,亦可同時向賽馬會體藝中學提交申請,該校的截止報名日期為明年一月二十一日。
  8. 學生也可報讀不參加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直資中學(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數目不限;由於學生申請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數目並無限制,故此,學生可能會獲多所該類中學錄取,但只要家長將簽妥的承諾書及《小六學生資料表》正本呈繳予其中一所錄取其子女的學校,即表示確認接受有關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的中一學位,並願意放棄其他政府資助中一學位。
  9. 家長向賽馬會體藝中學及非參加派位直資中學提交申請時,只需填寫校方提供的報名表,而毋須使用《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
  10. 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結果,將於明年七月九日與統一派位結果一併公布,學校不會個別通知學生有關的申請結果,家長亦毋須向學校查詢。

 

如就中學學位分配辦法有進一步查詢,請致電2832 7740或2832 7700與教育局學位分配組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