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2019年6月21日
本期焦點 - 「2020/21學年幼稚園幼兒班(K1)收生安排」家長簡介會
- 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接受申請
- 「家長智Net」最新推介:一張操行甲等的成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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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1學年幼稚園幼兒班(K1)收生安排」家長簡介會
- 教育局於2020/21學年繼續推行幼稚園幼兒班(K1)收生安排(下稱「2020/21 K1收生安排」),讓幼稚園收生程序更為暢順,家長亦可盡早確定其子女的幼稚園學位。
- 家長如欲為其子女申請在2020/21學年入讀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計劃」)幼稚園的K1班,須遵照以下程序。有關程序適用於所有參加「計劃」的非牟利幼稚園。
- 教育局會為每名可在本港接受教育的學童發出一張註冊文件,而所有參加「計劃」的幼稚園,只可取錄持有有效註冊文件的學童。
- 家長須於2019年9月至11月期間為子女向教育局申請「幼稚園入學註冊證」(下稱「註冊證」)。如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時已提供完整的申請資料及證明文件,教育局一般可在六至八個星期內完成審核並以郵遞方式發放「註冊證」給合資格接受「計劃」資助的申請人。如學童可於本港接受教育但不合乎資格接受「計劃」資助而未能獲發「註冊證」,本局會為有關學童發出「幼稚園入學許可書」(下稱「入學許可書」),學童可憑「入學許可書」註冊並入讀參加「計劃」的幼稚園,惟其家長須按註冊入讀之幼稚園的收費證明書繳付未扣減「計劃」資助前的全額學費。
- 「註冊證」的申請將於2019年9月開始,有關詳情會上載教育局網頁。
- 「註冊證」/「入學許可書」將於「統一註冊日期」期間(即2020年1月9日至11日)(星期四至星期六) 用作K1註冊留位之用。由於「註冊證」申請審核需時,家長最遲須在2019年11月29日把填妥的「註冊證」申請表遞交教育局,否則,學童一般不能於「統一註冊日期」前獲發「註冊證」/「入學許可書」作K1註冊留位之用。
- 家長應向幼稚園了解其校本收生機制,包括相關程序、準則、面見安排、報名費等,並按個別幼稚園的要求索取申請表格及遞交入學申請。
- 幼稚園將於2019年12月20日前通知家長申請結果。
- 如接到通知其子女被取錄,家長須在充分考慮後選擇一所幼稚園,並於「統一註冊日期」期間(即2020年1月9日至11日)到該所幼稚園提交「註冊證」/「入學許可書」並繳交註冊費,以完成註冊手續。此措施是為避免一名學童同時佔多於一個學位,以致影響其他申請人。
- 教育局將由2020年2月初(即「統一註冊日期」後)開始發放幼稚園的K1學位空缺資訊,供家長參考。如家長有需要,可於教育局網頁、各區域教育服務處及通過電話熱線查詢有關資訊。
- 如子女於「統一註冊日期」後才獲取錄,家長仍須以「註冊證」/「入學許可書」註冊。如家長在一所幼稚園註冊後想為子女轉校,須到原先註冊的幼稚園取回「註冊證」/「入學許可書」。家長如由其原先註冊的幼稚園取回「註冊證」/「入學許可書」,即代表該幼稚園不會再為該學童保留學位。一般來說,其原先註冊的幼稚園不會退還註冊費。
- 如有查詢,歡迎致電教育局 (電話號碼: 3540 6808/ 3540 6811,非華語兒童家長查詢熱線:2892 6676)、24小時自動電話查詢系統 (電話號碼:2891 0088)或各區域教育服務處或幼稚園及幼兒中心聯合辦事處查詢(有關電話詳載於上述「2020/21 K1收生安排」網頁)。
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接受申請
為了向前往內地修讀學士學位課程的香港學生提供適切的支援,以及確保他們不會因經濟困難而無法獲得專上教育的機會,政府推出了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資助計劃)。資助計劃包括兩部份:「經入息審查資助」(每名通過入息審查的學生視乎需要可獲全額資助或半額資助)和「免入息審查資助」。在2019/20學年,「經入息審查資助」下的全額資助為每年港幣16,800元,半額資助為每年港幣8,400元。「免入息審查資助」下的定額資助為每年港幣5,600元。資助款項會按年發放,資助年期為有關學生於指定內地院校就讀的學士學位課程的正常修業期。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只可在同一學年內,接受「經入息審查資助」或「免入息審查資助」二者其一。計劃不設名額上在2019/20學年,資助計劃下的指定內地院校共有181所。
符合下列資格的學生可申請2019/20學年「經入息審查資助」:
- (a) 擁有香港居留權或香港入境權,或持單程證來港;
- (b) 在香港接受及完成高中教育,不論是本地或非本地課程;以及
- (c) 在2019/20學年,正在任何一所指定的內地院校修讀學士學位課程。
符合下列資格的學生可申請2019/20學年「免入息審查資助」:
(a) 擁有香港居留權或香港入境權,或持單程證來港;(b) 在香港接受及完成高中教育,不論是本地或非本地課程;以及(c) 在2019/20學年,正在任何一所指定的內地院校修讀學士學位課程。(d)(1)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考獲「3322」的成績,即中國語文、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以及數學和通識教育達到第2級的成績;或
(d)(2)
通過「香港副學位畢業生升讀華僑大學銜接學位課程試行計劃」升讀華僑大學。
符合申請資格學生可於2019年8月2日或之前(適用於2019/20學年以前已入讀指定內地院校的學生)或2019年9月2日或之前(適用於2019/20學年首年入讀指定內地院校的學生),把填妥的申請書及相關文件,透過郵寄方式遞交。
有關資助計劃的詳細資料(包括指定內地院校名單)及申請詳情,可瀏覽教育局網頁http://www.edb.gov.hk/musss19。
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2827 1112 或電郵至 musss@edb.gov.hk。
「家長智Net」最新推介:一張操行甲等的成績表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