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接受申請
「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資助計劃)旨在向前往內地修讀學士學位課程的香港學生提供適切的支援,以及確保學生不會因經濟困難而無法獲得專上教育的機會。資助計劃包括兩部分:「經入息審查資助」(每名通過入息審查的學生視乎需要可獲全額資助或半額資助)和「免入息審查資助」。資助計劃下的資助款項會按年發放,資助年期為有關學生於指定內地院校就讀的學士學位課程的正常修業期。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只可在同一學年內,接受「經入息審查資助」或「免入息審查資助」二者其一。計劃不設名額上限。
在2024/25學年,資助計劃下的指定內地院校共有197所。資助計劃下的「經入息審查資助」及「免入息審查資助」會按院校所在地區與香港的距離分為三個類別發放,分別為距離少於450公里的類別(I)、450公里與1 000公里之間的類別(II)及超過1 000公里的類別(III)。各類別的資助金額詳情將容後公布。
符合下列資格的學生可申請2024/25學年「經入息審查資助」:
(a) 擁有香港居留權
註(1)或香港入境權,或持單程證來港;
(b) 在香港接受及完成高中教育
註(2);及
(c) 於2024/25學年,在指定的197所內地院校修讀學士學位課程。
符合下列資格的學生可申請2024/25學年「免入息審查資助」:
(a) 擁有香港居留權
註(1)或香港入境權,或持單程證來港;
(b) 在香港接受及完成高中教育
註(2);
(c) 於2024/25學年,在指定的197所內地院校修讀學士學位課程;及
(d)(1)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考獲「3322」
註(3)或「332A」
註(4)的成績,即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數學科達到第2級,以及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或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取得「達標」的成績;或
(d)(2) 通過「香港副學位畢業生升讀華僑大學銜接學位課程試行計劃」升讀華僑大學;或
(d)(3) 經「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下的「校長推薦計劃」入讀內地院校。
註﹕
(1) 預計於2024/25學年內獲取香港居留權的學生亦可申請。(2) 亦涵蓋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公布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與考學校名單中的內地港人子弟學校。2024/25學年,深圳香港培僑書院龍華信義學校及廣州暨大港澳子弟學校的文憑試畢業生只要同時符合資助計劃下「申請資格」所列的其他條件亦可申請。(3) 適用於2023年或以前獲取的文憑試成績。(4) 2024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公民科)取代原有的通識教育科。公民科的評分標準為「達標」與「不達標」,A代表「達標」。2024年或以後獲取的文憑試成績已修訂為「332A」。符合申請資格學生可於
2024年9月13日或之前,透過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網上申請平台(
https://musss.edb.gov.hk)遞交申請,或把填妥的申請書及相關文件透過郵寄方式遞交。
有關資助計劃的詳細資料(包括指定內地院校名單)及申請詳情,可瀏覽教育局網頁
http://www.edb.gov.hk/musss。
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2827 1112 或電郵至
musss@edb.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