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20/21學年起,教育局優化晉升的培訓要求,培訓內容包括核心及選修兩部分。所有資助學校教師必須達成載於《資助則例》的有關要求,並修畢經校董會/法團校董會認可及審批修讀的培訓課程,方能符合晉升更高職級(小學學位教師、高級小學學位教師、高級學位教師及首席學位教師)的資格。
優化晉升培訓要求詳情(詳見附件1至5):
- 核心部分屬於必修的指定課程,由教育局提供,共30小時,內容聚焦學校領導必備的素養,重點包括專業操守及價值觀、國家及國際發展、教育議題探討,以及領導能力和反思。教師可於培訓行事曆報讀核心部分的課程。
- 選修部分共60小時(晉升小學學位教師/高級學位教師)或100小時(晉升高級小學學位教師/首席學位教師),教師按有關晉升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選讀合適的課程,並經校董會/法團校董會確認符合晉升需要。
- 修讀期限為五年,教師必須在實任晉升日期起計的過去五年內完成核心部分課程及符合要求時數的選修部分課程。
附件1 – 教育局通告第6/2020號 (優化晉升培訓安排載於第15至17段)
附件2 – 優化晉升培訓要求 (即教育局通告第6/2020號 - 附件四)
附件3 – 核心部分課程(2024/25) [課程現已接受報名]
附件4 – 教師晉升培訓要求紀錄表
附件5 – 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