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教育局撥款予學校,由學校購買合適的流動電腦裝置。裝置是由學校所擁有,安排借給合資格的學生使用。
受惠學生因各種原因(例如畢業、升學、轉校等)不再需要借用設備時,須將這些設備交還學校。學校應把收回的設備借予新合資格的學生以善用資源。例如: 2024/25學年新合資格的學生有20名,學校收回15部舊裝置。學校須將15部舊裝置調配予新合資格的學生,及購置5部裝置,以照顧20名新合資格學生的需要。
為方便學校規劃新學年的採購安排,教育局資訊科技教育組會於每學年年初要求參加學校更新撥款計劃下教育局備存的受惠學生及設備紀錄和其最新借用情況,以便計算該學年所需的資助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