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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撥款
教育局旨在透過增加對公營學校 (已參加「支援計劃」的學校除外,該計劃的學校將於2017/18學年起獲發增加後的資訊科技綜合津貼。 ) 的資訊科技綜合津貼,提升學校無線網絡基礎設施,以配合師生於課堂中使用電子教科書和電子學習資源。此外,學校將獲發一筆過撥款,用以購置流動電腦裝置供學生在課堂上使用。上述增撥的資訊科技綜合津貼已包括更換及維修流動電腦裝置的費用。
根據「支援計劃」的成功經驗,教育局鼓勵學校聘請服務供應商設計、建設及操作整套基礎設施,及後透過租賃服務形式獲得相關服務。學校亦可利用津貼自行設計、建設及操作無線網絡基礎設施。局方將根據現時發放資訊科技綜合津貼的機制,按學校的班級數目計算津貼金額。
每所學校同時可獲發約 $70,000 至 $170,000 (實際款項將按學校的班級數目計算) 的一筆過撥款,以購置流動電腦裝置供學生在課堂上共享使用,作電子學習用途。
採購參考資料
津貼學校
政府學校